2018年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津头街道招聘公告
我街道根据工作需要,现组织一次对外公开招聘外聘人员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有大局意识,任劳任怨,乐于奉献;
(二)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年龄条件:除特需人员外,首次聘用人员年龄原则上18周岁以上,男性45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1日)。
(三)中共党员、热爱写作或有写作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身体健康良好;
(五)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违反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三年的。
二、招聘计划
详见《青秀区津头街道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4日—9月26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锦春路8号津头街道办事处党政办501。
3、报名手续: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1张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到报名点报名,填写《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有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者同时提供。
4、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将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常识、协管员工作有关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报名人数少于拟招聘人数的1:3比例,则直接进入面试阶段)
2、面试
笔试后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三)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体检合格者,报城区党委、政府批准后,公示7天。
(五)聘用: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及管理
按照城区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统一实行管理。
聘用期间待遇:参照城区编外聘用人员工作岗位核定:行政辅助岗位工资2800元/月,以上工资不含用人单位应承担的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
(一)应聘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如有资料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电话及信息通知。招聘过程中,凡未进入下一环节者,恕不通知。
(三)体检费用:经面试、考察通过的入围人员由津头街道办事处组织安排体检,体检费用自理(约200元/人)。
(四)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青秀区津头街道办事处。
咨询电话:0771-5524090。
南宁市青秀区津头街道办事处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