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深圳大学招聘聘任制党建组织员29人公告
来源:深圳大学人才招聘系统
2018-09-19 09:46:25
深圳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聘任制党建组织员公告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深圳大学决定于2018年10月公开招聘聘任制党建组织员29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聘任制党建组织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 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人员,须在报名首日(即2018年9月18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 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 有关要求。
1.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2.报考年龄:报考的年龄要求为30岁以下,即1988年9月18日之后出生。
二、报考
(一)报考方法及时间。
1.报考方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址:www.2eju.com/zzb/bm)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
2.报考时间:2018年9月18日 10:00至9月28日17:00
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可在2018年10月8日9:00至10月12日17:00期间登录网站(www.2eju.com/zzb/bm)打印准考证。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并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岗位要求进行应聘。应聘人员条件与应聘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2.报名时,应聘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4.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完成各环节操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职位选报并确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5.因本次考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故凡是报名成功未参加笔试的;或资格审查通过未参加面试的;或录用后未按要求到岗工作的,将列入诚信黑名单,5年内不得应聘深圳大学任何职位。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为党建工作基本知识。时间:10月13日上午9:00-11:00,地点:深圳大学。
本次笔试考场实行随机分配,笔试考场规则及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应当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严肃处理。
笔试成绩合格线由深圳大学划定;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于2018年10月18日在深圳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szuhr.szu.edu.cn/)上“深圳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聘任制党建组织员成绩查询入口”公布。
四、资格初审
(一)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10月20日,地点:深圳大学。详细时间及地点将在公布笔试成绩和合格线时明确通知。报考者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到达初审地点接受报考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初审办法。
对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拟聘用名额的2.5倍确定进入报考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5倍范围内的报考者为报考资格初审递补人选。
为及时通知递补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初审,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5倍范围内的所有报考者均须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现场等候,直至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结束。
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并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初审。
(四)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初审单位留存。
(1)《深圳大学聘任制党建组织员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打印);
(2)身份证;
(3)准考证;
(4)党员身份证明资料(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或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费证);
(5)学历及学位证书;
(6)其他材料。
(7)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8)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五)其它要求。
1.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报考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审查结果为准。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报考者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采取预先命题、现场回答的形式,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评分着重考虑面试者答题时的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应变能力等方面。面试成绩满分为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不予录用。
(三)确定拟录用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录用人员名单。面试和笔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录用人员。
六、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zuhr.szu.edu.cn/)上公示5天。
七、聘用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将由深圳大学办理入职手续。本次录取的人员为聘任制党建组织员,到岗时间为公示期满至2018年12月7日;到岗后签订聘期为三年的合同,其中试用期一年。学士学位者试用期转正后薪酬待遇约为10万元/年;硕士学位者试用期转正后薪酬待遇约为12万元/年。
八、其它事项
已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予以解聘。
本公告由深圳大学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5-26536111,26534449。
深圳大学人力资源部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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