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郑州巩义市信访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5人公告

来源:巩义市人民政府 2018-09-19 13:32:16
  巩义市信访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公告
 
  为积极做好新时期群众信访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巩义为市信访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工作人员5名,不限专业。本次招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由劳务派遣公司派往巩义市信访局,具体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
 
  二、招聘条件和资格: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巩义户籍;
 
  2、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记录。
 
  5、具有良好品行,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三、工资待遇:
 
  1、工资标准:按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发放(今年为1720元/人.月,含个人应缴社会保险),以后随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变化而调整,合同一年一签。
 
  2、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四、考试聘用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需提供材料: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表1份(也可网上下载打印填写,贴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另附同底版一寸彩照三张,有工作单位的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时间:2018年9月26日—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报名地点:巩义市人社局北二楼人力资源管理科窗口(巩义市东区行政东街6号)。
 
  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3:1时,经研究可降低至2:1。仍不足2:1时,招聘人数顺应递减。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和基本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具体面试时间及有关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确保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期间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依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按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如果在考察中被淘汰或放弃考察,按照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递补考察对象。
 
  (五)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予以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办理聘用手续,以劳务派遣方式进行管理。
 
  五、其它事项
 
  1、面试通知、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巩义市政府网站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71—64353947,69580019。
 
  附件:巩义市信访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