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昌平区委组织部、社会工委招考党建专职工作者40人公告
来源:北京昌平人才网
2018-09-20 15:55:32
昌平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委2018年招考社会领域党建专职工作者公告
根据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委印发的通知《昌平区关于加强社会领域党建工作基础保障的实施方案》(昌社委发〔2018〕5号)要求,结合昌平区的实际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昌平区区域内公开招聘社会领域党建专职工作者,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拟招聘40人。
二、岗位职责
主要从事社会领域党建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北京市昌平区常住户口(或具有本市户口实际居住地在昌平区)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及以下(2000年9月1日(含)至1973年9月1日(含)期间出生);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条件和技能;
(七)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四、聘用形式
进行公开招聘,由区委社会工委与区人力社保局推荐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服务协议,由劳务派遣公司与专职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区委社会工委统一调配使用,到各有关部门、镇(街道)、商务楼宇工作站等单位工作。
五、工资待遇
社会领域党建专职工作者的工资待遇,参照昌平区社区工作者本年度待遇标准核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六、公开招考程序
公开招考社会领域党建专职工作者,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考程序包括发布公告、报名、考试、考察和体检、公示、聘用等七个环节。
(一)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
发布公告及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9月20日在北京市昌平人才网(www.cprc.com.cn)和北京市昌平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cpshjs.bjchp.gov.cn)发布公告。2018年10月10日、11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进行现场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
现场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报名表一式2份(见附件)(拟报名人员,请提前从北京市昌平人才网下载报名表,内容需电子版填写,用A4纸打印,在报名表右上角粘贴近期蓝底免冠1寸照片1张,右下角签名需手签,报名时直接提交,不提供现场填表条件)。
现场报名地点:昌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一层(昌平区昌盛路12号院乐华仕健康产业园5号楼一层)。
招考要求:报考人员须如实填报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如出现瞒报或不属实之情况,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资格初审结果和笔试通知将于2018年10月17日在北京市昌平人才网发布。
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可于2018年10月22日登陆北京市昌平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通知为准,详见准考证。全区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昌平区情、党建相关工作知识等,答题时间为15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暂定于2018年11月6日在北京市昌平人才网公布,考生可访问北京市昌平人才网查询笔试成绩、分数线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如果考生分数相同,并同处于分数线以上,则同分数考生同时进入资格复审阶段。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1.资格复审
对通过笔试分数线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成绩通知。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当天,笔试合格考生需持下列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报名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同一页面上);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首页及本人页需复印),户口是集体户的,需提交本人页原件。集体户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并加盖集体户管理部门公章;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证明打印件1份;
(5)提供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信》;
(6)非本区户籍但长期居住在本地区的考生,还应提供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出具的居住证明。
2.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1)区委社会工委统一组织面试;
(2)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比例为1:2。
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权重: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50%。
(四)考察、体检
1.招聘单位负责对拟录用人选政审考察,由本人联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不合格者可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体检人员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如遇体检不合格人员,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3.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体检:按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
(五)公示
最终确定聘用人员,聘用结果通过北京市昌平人才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三年内不得报考本系统的任何岗位。
2.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政策咨询电话:6971993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昌平区委组织部
昌平区委社会工委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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