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肇庆市德庆县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26人公告
来源:德庆县政府门户网站
2018-09-21 09:38:27
德庆县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公告
为了充实我县人民调解员队伍,德庆县司法局委托肇庆汇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招聘镇(街)专职人民调解员岗位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德庆县镇(街)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共26名。岗位设置:德城司法所、新圩司法所、回龙司法所、官圩司法所、马圩司法所、高良司法所、莫村司法所、永丰司法所、播植司法所、武垄司法所、凤村司法所、悦城司法所、九市司法所各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
二、 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能力。
2、德庆县户籍。
3、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具有公文写作能力。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10日至2000年9月10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适应乡镇工作需要,服从工作安排。
以上岗位报考人员如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法学类专业毕业、有政法部门工作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未满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 报名办法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7日至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和地点: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广东省德庆县仁寿北路清华花园二期首层(肇庆汇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58-7293088。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填好《德庆县司法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及本人大一寸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3张(相片要求为近1个月内近照),如有政法部门工作经历的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已婚人员提供计生情况证明等材料到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者的资格、资历和其他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报考者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5、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复核符合报考条件的,由肇庆汇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发给考生准考证。
四、 考试
统一命制试题,统一时间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1、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测试内容主要为计算机应用、办公软件应用等。考生直接上机操作,在计算机预装的考试软件上答卷,交卷后系统自动评分。
2、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综合能力测试。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带上身份证及准考证到达考试现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未到考场者视为放弃笔试。
3、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和笔试结束后,由县司法局和肇庆汇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划定入围面试的最低分数线,并将入围面试名单进行公示。
4、面试:由县司法局和肇庆汇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岗位所需的知识。面试人选在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各镇岗位设置拟招聘人数的分数高低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如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成绩×2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5、体检和考察:考试结束后,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考察人选,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人选。
6、聘用。经公示无异议后,肇庆汇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两年,试用期为2个月,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如个别乡镇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生中报考其他岗位但未被该岗位录取的总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录用。不愿意调剂的考生视为放弃。
五、 工资福利待遇
1、月薪酬2300元(含个人部分社会保险),食宿自理。
六、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2、应聘者参加应聘活动期间所需食宿、交通及体检等费用由其本人承担。
3、应聘者必须按指定时间参加各环节考试考核,若出现迟到或缺席情况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5、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德庆县司法局和肇庆汇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德庆县司法局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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