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宁夏吴忠招聘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办公室人员10人公告
吴忠市公开招聘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办公室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吴忠市公开招聘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招聘名额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聘10名(其中:汉语言文学、文秘专业5人,不限专业5人)。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及技术条件;
5、身体健康,相貌端庄,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和节假日加班工作;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26日至9月30日;
2、报名地点: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资格审核:应聘者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明,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期满合格证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二)考试: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四)公示:对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按个人所报岗位及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
1、聘用人员确定后(最后一名入围者如果出现成绩相同的,一并聘用),市委宣传部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
2、合同期内,每年对聘用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和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不胜任者解除合同并予以辞退。
3、合同期满后,根据每年的考核情况和本人意愿,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六、工资待遇
依据上一年度全区社会平均工资标准的75%确定(含单位和个人缴纳五险费用),所需经费纳入每年政府财政预算。
七、管理使用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办公室聘用工作人员由市委宣传部统一管理、考核、使用,在服务期间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岗位调整。
中共吴忠市委宣传部
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