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海口市龙华区委政法委员会招聘75人公告
为切实管控好龙华区吸毒人员,充实龙华区基层禁毒工作队伍力量,加强基层禁毒工作,拟招聘一批禁毒专管员。中共海口市龙华区委政法委员会委托海南红海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红海人力)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5名禁毒专管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严格把关,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龙华区禁毒专管员75名,专职从事基层禁毒工作。
三、岗位职责及招聘条件
(一)岗位职责
1.配合公安派出所、村(居)工作人员共同做好社区禁毒(康复)人员的接收工作;
2.做好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排查登记建档等工作;
3、向社区戒毒人员宣传禁毒的法律法规以及社区戒毒(康复)应遵守的规章制度,进行戒毒知识辅导;
4.准确掌握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具体情况,制定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帮教计划;
5.按规定上门家访谈心,了解现实情况,做好谈话记录;
6.掌握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行踪,定期或不定期通知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在指定地点接受尿检;
7.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违反社区戒毒(康复)协议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违反协议或者又有吸毒行为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8.完成本单位交办的关于禁毒事务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当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吃苦耐劳、敢于奉献的思想,无吸毒史,无治安拘留记录,未受过刑事处罚;
2.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一定口头、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
3.不限户籍。(报考志愿与户籍相匹配者优先考虑;应聘遵谭镇、新坡镇、龙泉镇、龙桥镇岗位的人员须现居住为对应乡镇);
4.年龄35周岁(含)以下(即1983年9月1日后出生),专业不限(汉语言文学、法学专业优先),男女不限;
5.从事过禁毒工作、社工工作、大专法律专业、警校毕业、退伍军人等人员,可适当放宽录用条件。
(三)工资待遇
1.基本工资2500元/人/月(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
2.每年4-10月有降温补贴300元/人/月。
四、用工形式
录用人员与海南红海人力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合同期满,考核不通过者,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续签、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及方式
招聘程序分为信息发布、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签订劳动合同书等8个环节。
为了保证招聘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招聘全程信息在海南红海人力官方微信公众平台上公布,请考生们随时关注。考生务必看清考试时间、地点、须知要求,凭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缺考者不再补考。
(一)报名方式:
1、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海口市文华路兴力国际大厦21C室(市区内乘4路公交车至中城广场站下或乘3、23、34、57、72路公交车至环海大厦下);考生可将附件下载后填写报名表,或到现场领取填写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9月25日至2018年9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报名资料:报名表(下载附件或现场领取填写),本人户口本、居住证明、身份证、学历证(学历审核以“学信网”为准--需打印含有二维码的学历验证)、相关证书原件及各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相片3张。若有其他获奖证书、驾考、退伍证等可携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进行现场报名,原件经工作人员核对后,当场退还;
4、考生应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5、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不符、材料不全者谢绝报名;
6、详情请致电:0898-68514355,68527408(附件内有微信群,请考生添加)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是年龄、文化程度、专业等条件,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才可以参加笔试。
报名工作结束后将由海南红海人力在微信公众号上向社会公示通过审核的人员名单,并通知审核合格的考生参加笔试。
(三)笔试
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考试成绩情况和岗位实际需要划定,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予入围面试。笔试范围:国情国力与时事政治、党纪知识、职业道德知识、管理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知识等。
注:本次笔试未指定任何教材及培训班,请各位考生依据考试范围自行进行复习,谨防上当受骗。
(四)面试
1、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满分为100分。
3、考试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
统一组织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符合优先,专业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报考者体检费用自理。
(七)确定拟聘人员和聘用公示
体检人员名单将通过海南红海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体检合格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将与劳务派遣红海人力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中共海口市龙华区委政法委员会分配到各镇、街道从事禁毒专管员工作。
六、申明及其他
1、凡在规定时间,未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者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若因通讯联络不畅造成联系不上应聘者,视为应聘者自愿放弃应聘;
3、招聘全程由海南红海人力组织并实施,招聘全程接受全社会监督;
4、本招聘公告由海南红海人力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海南红海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