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威海高区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20人公告

来源: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 2018-09-25 11:13:05

  高区第二批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鲁办发〔2017〕44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就高区第二批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由山东省内安置部门负责安置、目前户口在高区的,未就业或下岗失业且有就业能力的退役士兵。已办理退休(退养)手续的,不在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自愿从事公益事业和公共服务,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有就业意愿,年龄在法定劳动年龄内;


  4、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无精神病史,具有正常劳动能力,能够胜任工作岗位要求。


  5、对“零就业”家庭和低保家庭的自谋职业退役士兵,优先安排。


  三、岗位设置


  1、城管执法局城市管理岗2个。


  2、农村经济发展局护林防火岗8个。


  3、怡园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岗3个。


  4、田和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岗3个。


  5、公安分局警务辅助岗4个。


  具体岗位要求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四、岗位待遇


  工资待遇主要由基础补贴和军龄补贴构成。基础补贴按威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20%确定(2018年度威海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910元),军龄补贴按每服兵役1年补贴20元确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五、报名审查


  应聘人员登录高区管委(http://www.whctp.gov.cn/),下载填写《威海高区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报名表》,并携带本人退伍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1寸免冠证件照二张,到威海市文化西路288号高新大厦2105室进行报名,确定选岗资格。非高区安置的退役士兵,还需提供原安置部门开具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证明。


  报名时间:2018年9月25日—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六、选岗应聘


  通过资格确认的人员,带本人身份证,于规定时间内,到威海市文化西路288号高新大厦2105室选岗应聘,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第一意向填报的岗位,报名人数少于岗位数量的,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对报名人数超出岗位数量的,按照“军龄长者优先,军龄相同的年龄大者优先”的原则进行选岗。对第一意向未能入选的人员,可在其他空缺岗位调剂。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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