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陕西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150人公告
来源:西安就业网
2018-09-25 14:19:28
2018陕西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陕西省公安厅《关于深入推进2018年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咸阳市政府《咸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经咸阳市编委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一线警务辅助人员150名,(男性135名,女性15名),具体岗位和招聘人数详见文末表格。
二、薪酬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按规定统一缴纳工伤、生育、医疗、失业、养老保险,薪酬待遇年薪人均约为3.6-3.96万元起(不含单位缴纳的“五险”),由区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按照相关规定按期晋升层级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73m以上、女性身高1.62m以上
四)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1988年10月1日至2000年9月30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招录条件并优先录取:
具有国家级资质的特殊人才(熟练掌握聋哑、维族、藏族语言或具有计算机、训犬、医疗等资质的)。
警官院校毕业生
其他院校法律专业毕业生
部队优秀退役士兵(武警部队、海军陆战队、陆军特种部队复转军人报考巡特警岗位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以上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曾因违法行为,受过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女性有酗酒、吸烟等不良嗜好的
男性有耳孔、纹身等或有酗酒等不良嗜好的
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9月25日起至2018年10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正常受理)。
报名单位:陕西睿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陕西睿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报名地点:陕西睿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世纪大道启迪科技会展中心A座六楼
报名咨询电话:
报名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两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符合放宽报考条件人员还需携带相关证件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比为50%。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含写作)、最新政治理论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笔试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采用合格制,测试内容为三项: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其中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女子800)米跑合格分数线120分,其中单项成绩不得低于35分;纵跳摸高男子≥265厘米(女子≥245厘米);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比为50%,合格分为60分。在体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对参加笔试的人员,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按实际人员确定。面试采用面谈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言行举止、认知能力、逻辑思维等。
五)体检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视力可矫正),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要求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渭城在线官网(www.wcq.cn/victor)、睿圣人力招聘官网(www.xqjyhl.com)、睿圣人力官方微信平台、智联招聘西安人才频道、陕西公共招聘网(www.snjob.gov.cn)、西咸人才网(www.xixianrencai.com)、渭城公安分局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通过的人员与陕西睿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或陕西睿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以劳务派遣形式上岗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取得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测试、体检的,视作放弃。
三)各科目(体能、笔试、面试)考核前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四)报考人员要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凡有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顶撞裁判及工作人员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五)报考人员存在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况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参加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考试。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或参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
咸阳市渭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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