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湘潭雨湖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30人公告
2018年雨湖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深入推进雨湖区医疗卫生人事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招聘30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党管人才原则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与岗位职数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30人,设置岗位8个,均为雨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详见《雨湖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等条件;
(1)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的是指1987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是指1982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的是指1977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及其他要求见《雨湖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3)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上的专业。本次考试岗位要求专业按照《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意见,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4)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和招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相关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方法与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在“湘潭市雨湖区政府官网” (www.xtyh.gov.cn)公布,其中招聘公告和拟聘用人员公示同时在“湘潭人事考试网”(xtrsks.xtrs.xiangtan.gov.cn)公布。
【重要提示】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网上通知,特别要关注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面试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信息,错过时间的,后果自负。
在整个招聘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凡提供虚假材料、提供的材料与本人实际不相符的,在招考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所有资格。发现应聘人员、有关单位、有关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一)网上报名
1.报名及缴费时间:2018年10月11日9:00-10月16日17:00
2.报名方式:登陆“湘潭人事考试网”(xtrsks.xtrs.xiangtan.gov.cn)报名,每人收取考务费50元。缴费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未按时缴费视为放弃报考,因自身原因放弃考试不退费。如上传照片无法识别则报名无效。如报名后未缴费确认,则为无效报名。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岗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和岗位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参考证明(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加考试。准考证由考生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2018年10月24日9:00-10月26日9:30。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面试试题均委托有资质的命题机构命题。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考试形式及内容:笔试实行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所报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占70%)和公共基础知识(占30%)。
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报市人社局批准,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两证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可登陆“湘潭市雨湖区政府官网” (www.xtyh.gov.cn)查询笔试成绩。
2.资格审查
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集中进行,由区卫计局和区人社局组织现场资格审查。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资格审查对象。
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从报名网站打印的《2018年雨湖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并交验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①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③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④笔试准考证;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此2证作为资格条件报考的考生需提供)。
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自行放弃。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依次从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后仍达不到1:2比例的适当降低面试比例。招聘岗位只招1人且有考生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再核减招聘计划数。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面试方式:面试以实践操作技能考核为主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笔试时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4.合成成绩和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三)选岗
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为2人及以上的,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填报志愿。选岗出现放弃人选时,按综合成绩的分数高低依次递补确定。
(四)体检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的内容和办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凡不按时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区人社局、区卫计局具体实施。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综合成绩的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最多递补两次。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湘潭人事考试网、雨湖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请招聘领导小组通过,按程序确定聘用人选,再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报市人社局核准后,报区编委会研究同意办理人事编制相关手续。区卫计局统一安排到招聘定向单位工作,由定向单位与之签订聘用合同。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1.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列入雨湖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享受雨湖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同等待遇。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在区纪委监察委监督下进行。
2.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雨湖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招聘咨询电话:0731—58205942(工作日)
监督电话:雨湖区人社局0731-58205872
雨湖区纪委派驻第三纪律检查组 0731-55577151
附件:1.《雨湖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雨湖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