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承德丰宁满族自治县招聘环境保护协办员15人公告

来源: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8-09-27 15:43:45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丰 宁 满 族 自 治 县 财 政 局承德市环保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关于招聘环境保护协办员的通知
 
  经县政府同意、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8)66号文件研究决定,拟向全县公开招录环境保护协办员 15名。
 
  一、招录条件及相关事宜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严守党纪国法,热爱公 益事业,政审、体检合格,无刑事或治安处罚记录,无吸毒史及 其他不良嗜好,无纹身。
 
  2.丰宁户籍,年龄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83 年 9月 1 日以后出生)、男性。
 
  3.全日制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初步报名时面试合格人员。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提供材料
 
  2018 年 9月 28日上午 8:30 至 2018 年 10月10 日下午 5:00(法定假日除外),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三种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 2 寸免冠照片 3 张,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服务大厅报名。报名咨询电话:5979853、5979830。
 
  报名时由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按相关内容进行初步目测、面试、审核,决定是否准予报名。
 
  三、考录程序
 
  通过笔试录取。
 
  笔试内容:文化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按考试成绩通知政审、体检。
 
  政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录取至额满,遇分数并列情况按学历高低依次优先录取。
 
  四、身份和工资待遇
 
  1.此次招录属政府购买岗位,不执行相关部门编制内工作人员待遇,实行劳务派遣。
 
  2.环境保护协办员工资暂定基础工资 1500 元,绩效工资 300 元。今后按县政府相关管理规定逐年调整工资。
 
  4.环境保护协办员人员经费(含劳务派遣管理费)由县财政资金列支。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企业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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