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张家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张家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机关事务管理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
2.年龄30周岁以下;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中文类、法律类、计算机类及相关专业。
4.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5.具有基本公文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
6.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职的各种疾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2.有违法犯罪行为未撤销的;
3.与原用工单位存在劳动纠纷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招聘程序
公益性岗位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28日至10月15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3楼办公室(永定区教场路252号市委机关大院内),联系电话:0744-8282825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填写《张家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学历证书(自行准备并提交复印件1套) 、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进行现场免费报名并接受面谈资格审查。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地址和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合格人员体检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对学籍档案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
(四)录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并经研究确定的录用人员,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合同。
三、工资待遇
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参照市级有关部门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待遇研究确定,社会保险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四、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张家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