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舟山市公安局定海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舟山市规范和加强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舟山市公安局定海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体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三、信息发布平台
定海区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zfxxgk.dinghai.gov.cn/web1/site/ 工作动态栏。
四、招聘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拥护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有爱心,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具有良好的责任感和职业素养,能承担一定的工作压力,服从公安机关的管理及安排;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下列情形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未作出结论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4、中国国籍,年龄18周岁到40周岁(其中报考“勤务辅警3”岗位的,具有B2、B1、A2驾驶证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具有A1驾驶证的年龄可放宽至47周岁);男性身高裸高1.68米以上;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报考“勤务辅警1”岗位的近三年退伍士兵,具有擒拿格斗、军犬技术等特种技能,曾在部队受到过嘉奖及以上表彰奖励或在军事体能等竞技比武中获过奖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报考“勤务辅警3”岗位的,具有A1驾驶证(含陆军A照、海军A照、武警A照)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自2018年10月2日9时起。
2、报名地点:定海区公安分局各部门、各派出所。
3、报名时携带材料:报名时应携带填写好的《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可在信息发布平台下载),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两张。退伍军人还应携带退役士兵证及相关可用于放宽条件的各类证书或证明。已就业人员必须提供本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单位主管部门公章),如已就业人员没有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录取过程中则取消该报考人员相应录取资格。
在报名之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报名后一个星期内。
2、审查内容:主要审查报名者相关资格材料。
3、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接收资格审查结果及未通过理由。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发放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4、资格审查由舟山市公安局定海区分局负责。
(三)考试
考试采取体(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报名人数和岗位紧缺情况适时组织开展。
1、体(技)能测试。报考“勤务辅警1”岗位的体能测试项目为五项,分别是100米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和4米摸点;报考“勤务辅警2”岗位的体能测试项目为三项,分别是4*10米跑、1分钟跳绳和(俯卧撑、4米摸点、立定跳远中任选一项)。体能测试每项满分100分,每项达标分为30分,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报考“勤务辅警3”岗位的技能测试项目为驾驶技术。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80分。体(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后续测试。体(技)能测试参照《警体达标体技能测试项目、标准及实施规则》(附件3)执行。体(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根据体(技)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报考“勤务辅警1”岗位的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体能测试总成绩÷5×0.7+面试成绩×0.3。报考“勤务辅警2”岗位的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体能测试总成绩÷3×0.7+面试成绩×0.3。报考“勤务辅警3”岗位的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技能测试总成绩÷2+面试成绩÷2。若总成绩相等,以体(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符合招录条件人员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舟山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附件4)。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政审)
1、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政审)。参照人民警察考察(政审)标准,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
2、考察(政审)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放弃考察或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考察(政审)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定海区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zfxxgk.dinghai.gov.cn/web1/site/ 工作动态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合格人员,由舟山市公安局定海区分局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公示不合格人员,由舟山市公安局定海区分局告知本人不予聘用。
(七)待遇
年薪5-7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
六、其他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对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2、应聘人员在体技能测试、考察过程中作弊者。
3、有其它违纪情形者。
(二)各招聘环节由舟山市公安局定海区分局组织实施。
(三)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公安局定海区分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80-2563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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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江舟山市公安局定海区分局警体达标体(技)能测试项目、标准及实施规则
舟山市公安局定海区分局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