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708人公告
来源:盘龙警方微信公众号
2018-09-29 08:36:40
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按照《昆明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昆明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及经费保障暂行办法》的规定保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性质和岗位
此招聘为劳务派遣用工性质,岗位是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勤务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
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本次招聘共708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2.招聘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户籍不限;
4.限男性,身体健康,形体端正,无纹身,无染发,无色盲、无口吃;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8.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1.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自带证明材料)。
4.具有机动车驾驶证的,同等条件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10.现役军人;
11.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
12.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在用的警务辅助人员(仅指:通过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13.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4.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请自行下载相关表格填写完整(需点击阅读原文下载表格:1、报名与资格审查表2、政审表及承诺书,模板详见后附图片),报名时间直到计划招满为止。
2.报名地址:巫家坝文化广场(机场文化广场)。可乘公交路线:乘坐 134路、52路、空港2路支线,地铁1、2号线公交车到巫家坝站或巫家坝地铁站下车。
3.应聘人员报名时由本人携带户口册、身份证、学历证书、就业创业登记证、驾驶证、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以及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报名时出示原件审核,并收取复印件。
(二)政审。
初审合格后进行政审,政审合格的人员通知参加面试。
(三)面试。
根据通知安排,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报名回执表》到指定地址按时参加面试。面试为现场问答。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步(按年龄段分组测试)、纵跳摸高两项,每项成绩各占50%。
(五)体检。
面试、体能测试合格的应聘人员,领取《体检项目表》,在县级以上医院按指定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岗前培训及笔试。
通过政审、面试、体能测试及体检合格的人员,参加封闭式岗前培训,培训结束统一进行笔试。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云南卫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网站、云南卫通公众号及云南卫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基地现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
招聘人员试用期期间月工资标准为3419元(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试用期满后月工资标准为4274元(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并按国家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受聘人员到岗履职后,可根据个人能力条件和工作表现,进行岗位等级类别晋升,并按照《昆明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及经费保障暂行办法》提高工资待遇。
咨询方式:(微信优先)
周主任:15925199503(微信同号)
李 静:18288784942(微信同号)
周建美:18788464987(微信同号)
座 机:0871-64137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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