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宜春市靖安县县直单位选调10人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靖安县县直单位工作人员,经研究决定,拟面向全省范围公开选调县委办、县委巡察办(巡察组)、县融媒体中心和县国资营运中心工作人员共10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名额
G1. 中共靖安县委办公室2人(行政编,经常加班、更适合男性);
G2. 中共靖安县委巡察办(巡察组) 4人(行政编,经常加班、更适合男性);
S1. 靖安县融媒体中心新闻采编记者3人(事业编);
S2. 靖安县国资营运中心工作人员1人(事业编,经常加班、更适合男性)。
二、选调范围
1.职位G1、G2(行政编)选调范围:
①在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②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已进行参照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需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件规定可交流进机关的条件)。
2.职位S1、S2(事业编)选调范围:2006年前经县公开招聘或经编委会集体研究同意进入的在编在岗人员和2006年后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政策性安置等进入的在编在岗人员(目前仍在靖安县教师、医生岗位上的除外)。
3.报考人员需严格按照个人编制情况进行职位报考,不得混编混岗,且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三、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积极上进,作风严谨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2.身体健康;
3.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视为称职等次);
4.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5.时间计算截止到2018年10月31日;
6.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下表:
职位条 件
G130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G2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S132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新闻与传播、广播电视、网络与新媒体、文学类、法学类专业,有新闻、新媒体从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S23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金融、财务管理、法学专业,中共党员优先。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②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③尚在新聘用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或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⑤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机构
为更好地做好公开选调工作,成立靖安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组织部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从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县人社局及相关单位抽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负责处理公开选调日常工作。
五、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或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网上报名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0月12日;现场报名10月11日、12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靖安县委组织部,报名时须提交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网上报名邮箱:靖安县委组织部jaxwzzbgbg@163.com、靖安县人社局348892881@qq.com,网上报名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联系电话: 0795-4652327、0795-4650850。
4.报名所需资料:
①可到靖安县人民政府网(www.jxjaxzf.gov.cn)下载并详细填写《靖安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②个人自荐材料;
③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及相关复印件;
④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聘用文件复印件;
⑤提供近两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⑥近期同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2张(附电子版照片);
⑦荣誉证书及其他能证明本人能力、业绩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⑧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现场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经办人需签字,否则视为无效。网上报名人员提供所有附件材料的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相关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选调工作中,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选调资格。如选调名额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对选调名额原则上予以调减。
(三)组织考试
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各占50%。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1.笔试。总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文字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2.面试。根据选调名额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靖安县人民政府网、白云深处党旗红、靖安发布等媒体上予以公布。
(四)体检、考察及确定人选
1.组织体检。
①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列入)。
②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靖安县人民政府网、白云深处党旗红、靖安发布等媒体公布。
③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标准和要求,统一组织体检。
④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组织考察。
①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具体表现,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岗位匹配性。
③考察过程中,将认真审核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对档案存在恶意涂改、造假等情形的,立即中止考察程序。
④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公开选调资格。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进行体检和考察,考察合格者列为拟选调对象。
3.确定人选。综合考试、考察情况,靖安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并报靖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1.公示。经靖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拟选调人选在靖安县人民政府网、白云深处党旗红、靖安发布等媒体进行公示。
2.调动。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由靖安县委组织部、靖安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组织部:4652327,人社局:465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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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靖安县委组织部 靖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