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聊城东阿县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40人公告
东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按照《就业促进法》、《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规定,经研究,决定招聘40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东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从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辅助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东阿县常住户籍,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日后出生),有劳动能力及就业愿望,进行失业登记且领取了《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含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成员;
3、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4、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6、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自愿从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热爱基层服务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能够胜任岗位工作需要。
4、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含各类中专院校、高职、自考、函授等)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招聘计划和待遇
计划招聘40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三、报名资格和审查
(一)时间地点
时间: 2018年10月8日-2018年10月14日
地点:东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阿县曙光街126号)综合服务大厅二楼20号窗口。
(二)报名材料
1、《2018年东阿县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见附件2);
2、3张1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户口本原件及索引页复印件;
4、《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尚未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拟报考人员,须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人社所进行失业登记,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及准考证领取时间、考试地点在东阿政务网进行公告。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采取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五、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阿政务网、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的确定聘用人选,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介绍中心办理聘用手续。
六、岗位性质
公益性岗位,是指以就业困难人员为安置主体,由政府出资或政策扶持而设置的,辅助性、非营利性、临时性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就业岗位,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限不超过3年,期满自动解除劳动关系,不再续签。
本招聘公告由东阿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5—3271003
东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