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陕西宝鸡凤翔县消防大队招录35人公告

来源:凤翔县人民政府 2018-09-29 13:22:54
  凤翔县消防大队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公安消防部队将于2018年底前整体转隶到国家应急管理部,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组建完成后,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实行专业化政策保障体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将是政府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依据县委、县政府消防安全工作需要,凤翔县高新区政府专职消防队即将投勤,由于现役战士退役,今年体制改革未征招现役新兵,加之前期招录培训的专职消防员流失,为缓解警力不足问题,进一步提高政府应急救援处置能力,经县政府批准,将组织实施考试录用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拟面向社会公开增补招录35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和办法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考核、考察,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录岗位及人数
 
  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35名,男性。从近年高、中专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中招录。
 
  三、招录条件
 
  1、具有宝鸡常住户口、凤翔籍常住户口及退役士兵,优先录用。
 
  2、年龄在18—28周岁以下(出生日期2000年5月1日—1990年4月30日),持有B类驾驶证,年龄可放宽至30岁。
 
  3、身高165cm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近视。
 
  4、高、中专以上学历。
 
  5、具有良好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条件,现实表现好、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理。
 
  四、招考程序及考核细则
 
  参照《政府专职消防队管理规定》及公务员招录考核细则。按照以下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28日至10月12日。
 
  2、报名地点:县市民中心政务大厅消防业务办理窗口。
 
  3、报名资料: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应携带民政局介绍信、公安消防部队退役士兵持退役证。
 
  4、联系电话:0917-7211689 18609177449
 
  (二)资格审查及考务费
 
  报名结束后,由县消防大队对报考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进入考试人员须缴纳100元考务费,缺考人员不退还考务费。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三部分。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和体能测试人员。最后,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体能测试成绩占40%的办法计算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政审
 
  考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次序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为考察对象。考察的重点是应考人员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现实表现等。
 
  考察结束后,县消防大队组织考察合格人员统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试用期,缺额人员依据综合成绩顺延递补。
 
  (五)录用、待遇
 
  本次招录工作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1、工资待遇: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由基础工资1500元,工龄工资50元,绩效工资300元,岗位津贴(副班长、班长)150—200元,伙食和住宿由消防大队统一安排,标准与现役义务兵相同;消防员着统一规定的制式服装,按照陕西消防总队统一标准供给。
 
  2、保险待遇:按《劳动法》有关规定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统一办理工伤、医疗、养老保险,保险共计约700元。
 
  3、政治待遇:在日常工作和灭火救援中表现突出的队员,按照规定给予立功授奖,评先评优提拔任用为副班长、班长;表现优秀、政治上要求进步的,按程序发展为党员,可择优推荐报考消防专业学院。
 
  4、休假待遇:根据工作和任务情况,安排一定比例人员轮休,保障每月8天带薪休假。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组建,是国务院机构改革的重大举措,承担防范应对各类灾害事故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职责,呼吁社会各界有志青年,积极投身到消防事业建设中,为家乡人民安居乐业作出应有贡献。
 
  凤翔县消防大队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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