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清远市连山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专职消防员3人公告
来源: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8-09-29 15:37:41
连山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3名政府专职消防员
经连山县公安消防大队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保守秘密;
(三)符合下列条者优先:
1、具有省内常住户口;
2、全国各部队退役士兵(特别是消防部队退役士兵);
3、具有1年以上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包含在职经历和工作表现的证明材料);
(四)身高165厘米以上,限男性,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五)具有初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学历高者优先;
(六)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严重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需到当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证明)
二、招聘岗位
灭火救援战斗员
招聘人数:3人。
年龄:报考战斗员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至2000年9月1日期间出生);消防部队退役战士可放宽至35周岁(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方式
1、本次报考采取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8年9月28日09:00至10月7日17:00。
3、提交《连山县公开招聘城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附件5),请发送至2351433530@qq.com邮箱)。
4、连山消防大队微信公众号:lsxf-119。
5、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要求,如实填写《连山县公开招聘城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四、应聘方法和流程
1、应聘流程为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心理测查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及有关要求以报考通知为准。
2、在资格审查环节,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退伍证、结婚证、计生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小一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等材料。
3、招录单位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09年11月1日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附件1)和有关规定组织专职队员体检;心理测查按照现役部队心理测查标准(附件2)进行。
五、人员聘用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心理测查和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在“连山消防”微博、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由劳动服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接受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为2个月。
六、招聘咨询
具体岗位和薪酬待遇情况详见《2018年连山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附件3)。
招聘咨询电话详见《2018年连山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策问答》(附件5),咨询电话:15007645456,彭惟维。
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七、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告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消息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后续招聘
本次报考结束后,有意向报考人员仍可通过电子邮箱报名,提交《连山县公开招聘城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发送至2351433530@qq.com邮箱。
具体应聘考核时间、地点等事项,我大队将根据后续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1-5下载
1、《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2、心理测查标准(16PF、SCL-90标准)
3、2018年连山县公安消防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
4、2018年连山县公安消防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策问答
5、《连山县公开招聘城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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