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昆明市森林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64人公告

来源: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网 2018-09-30 08:46:57
  昆明市森林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受昆明市森林公安局委托,云南伍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性质、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为劳务派遣用工性质,负责协助森林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本次招聘共计64人(其中,男性54人,女性10人)。
 
  具体岗位与上班地点为:
 
  (一)昆明市森林公安局28人,工作地址:昆明市盘龙区青龙山社区9号;
 
  (二)昆明市森林公安局海口林区分局14人,工作地址:西山区海口街道办;
 
  (三)昆明市森林公安局马街林区分局10人,工作地址:五华区普吉街道办;
 
  (四)昆明市森林公安局阳宗海警务站12人,工作地址:阳宗海街道办。
 
  二、用工方式
 
  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云南伍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依法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2.招聘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为1983.9.25-2000.9.25);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户籍不限;
 
  4.男性,身高在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8.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1.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自带证明材料);
 
  4.有财务专业知识、计算机专业知识、较强文字功底的优先考虑(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5.具有机动车驾驶证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或行政拘留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10.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
 
  11.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2.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四、待遇
 
  招聘人员试用期期间,月工资标准为3419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标准为4274元,并按国家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受聘人员到岗履职后,可根据个人能力条件和工作表现,进行岗位等级类别晋升,并按照《昆明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及经费保障暂行办法》提高工资待遇。
 
  五、招聘程序
 
  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政审、面试及体能测试、体检、岗前培训及笔试、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
 
  (一)报名
 
  1.报名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到云南伍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桃园大厦七楼 盘龙区万宏路209号 金星小区东门对面)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前仔细阅读《昆明市森林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准确填写《昆明市森林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并认真校对个人信息,同时提供近期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两张。
 
  报名咨询电话:
 
  0871-65018016;13577015448。
 
  2.报名时间
 
  9月25日至10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不休息。
 
  3.需要提供的报名资料
 
  (1)本人携带报名表2份;
 
  (2)证件照片2张;
 
  (3)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4)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自带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1.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验。
 
  2.资格审查时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3.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政审
 
  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政审,政审的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政审相关要求执行。
 
  (四)面试及体能测试
 
  政审合格的人员通知参加面试及体能测试。面试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当天进行体能测试。
 
  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体能测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指定项目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参加招聘的资格。体检结论一经作出,不再进行复检。
 
  (六)岗前培训及笔试
 
  通过政审、面试、体能测试及体检合格的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5-7天,培训结束后统一进行笔试。
 
  (七)公示
 
  云南伍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八)聘用
 
  1.公示结束后,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与云南伍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2.办理聘用手续之前,应聘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委托云南伍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在其官网和公众号发布公告。通过其它渠道获取错误信息从而造成报考失误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伪造个人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应聘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应聘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本次招聘委托云南伍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组织。解释权归云南伍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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