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张家口怀安县招聘脱贫攻坚劳务派遣31人公告
来源:怀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09-30 09:30:21
怀安县企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脱贫攻坚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怀安县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委托我公司,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脱贫攻坚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因个人原因,部分人员主动与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为保持派遣人员稳定性,将真正有意愿从事扶贫攻坚一线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留下来,为我县脱贫攻坚提供持续的人才保障,经怀安县公开招聘脱贫攻坚劳务派遣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制定补充招聘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采取面向社会统一招聘的方式,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本期拟补充招聘脱贫攻坚劳务派遣工作人员31名(如有增加另行公告),其中男16名、女15名(性别要求仅针对本次集中招聘的31人,总量控制,不对应具体用工单位,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选岗);男性(女性)不足的,由女性(男性)递补(岗位需求见附件2)。今后因解除劳动关系等原因出现空缺的,及时从本次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没有专业和性别要求的依次递补,因工作需要,用工单位有性别和专业要求的按要求依次递补)。
三、招聘对象、条件及优惠政策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三农”和扶贫工作,具有到艰苦边远基层一线履职尽职的能力和信心。
2、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爱岗敬业,同意纳入用工单位管理范围,服从用工单位工作安排。
3、具有怀安县户籍,年龄18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 (1986年1月1日至2000年10月1日期间出生)。
4、学历及专业要求:计算机类、财务会计统计类、法律类、汉语言文学(文秘)类、人力资源管理类,应聘人员必须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他专业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5、依据张家口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张办文﹝2017﹞44号)、《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8年基层空编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工作的通知》(张人社字﹝2018﹞151号)精神,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符合规定条件并在我县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在确定综合成绩时加3分。
6、依据市人社局、教科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意见》(张人社发﹝2018﹞6号)精神,对贫困边远地区学生开辟绿色通道和优先推荐就业,应聘者为我县2018年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的,在确定综合成绩时加3分。
7、凡在我县乡镇连续工作三年以上且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确定综合成绩时加2分。
8、以上5-7项加分条件若存在并列情况的,按最高分计算。
9、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派遣聘用。
四、 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2018年9月31日,怀安县人民政府网站。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8日上午9:00—2018年10月10日下午5:00止(3天)。
2、报名地址:怀安县企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怀安县司令部院),咨询电话:7869178。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从网上下载并填好《怀安县公开招聘脱贫攻坚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登记表》,此表一式三份,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版免冠一寸照片3张。(照片背面务必注明考生姓名)。考生还需持本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登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A4纸)。如查询不到本人学历信息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书、表)。
“三支一扶”人员需出具服务乡镇和县主管部门两级证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需出具县乡村三级证明;在我县乡镇连续工作三年以上人员需出具乡镇和股(站、室)两级证明。
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与审核机制,报考人员必须在《怀安县公开招聘脱贫攻坚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登记表》诚信承诺处签字,对所填写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经办工作人员在接受相关报名资料时,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遇有争议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在入围人员资格复审时,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4、考务收费:初审合格的人员,需缴纳考务费100元,特困、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免费(出具证明材料或乡村两级证明)。
5、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时,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条件进行招聘。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部分内容,比例为5:5,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报名结束5个工作日后,登录怀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人员按时领取准考证,代领的需携带代领人身份证。
3、公布时间及内容: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怀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4、聘用要求: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根据招聘计划,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名额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不足面试比例的,按合格人数进行面试。
(四)面试
1、报名结束5个工作日内,登录怀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面试时间、地点,及时领取《准考证》,委托代领的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
2、面试由怀安县企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实施。满分100分,目的是测评考生的报考动机与岗位匹配性、问题解决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与仪表举止等素质。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五)计算综合成绩,确定体检名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项。
结合招聘名额和专业、性别要求,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资格。
(六)体检与资格复审
体检由怀安县企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复审由县扶农办、人社局和派遣公司共同负责。
体检、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或者弃权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由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共同再组织面试,确定聘用人员。
(七)公示和派遣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资格复审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怀安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挑选用工单位,用工单位有性别和专业要求的按性别和专业要求依次挑选,当符合条件人数不足时,经用工单位同意,可适当放宽性别、专业限制予以调剂。符合条件人员与指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往各用工单位从事扶贫攻坚相关工作。
(八)聘用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二年期限聘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择优续签。
聘用待遇主要包括五险、基本工资和奖励工资三部分,其中五险按企业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工资为我县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为1380元/月;奖励工资为:津贴补贴专科1000元/月、本科1200元/月,绩效补贴360元/月,到县城以外乡镇工作的享受乡镇补贴200元/月。
五、人员管理
按照《怀安县脱贫攻坚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怀扶字【2018】54号)文件精神,招聘人员必须安置到扶贫工作岗位。坚持“谁用人,谁管理、谁考勤、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用人单位管理责任,将劳务派遣人员纳入本单位在职人员的管理范围,实施与本单位职工同等的考勤等人事管理办法,严禁离岗,缺岗,顶岗等违规现象发生。对用工中出现的劳动纠纷,由派遣公司承担主体责任。对具体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给予批评教育,扣除绩效补贴,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解除或终止协议。
附件:
2、怀安县公开招聘脱贫攻坚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登记表(暂无,附地址:http://www.zjkha.gov.cn/govaffair/content.jsp?code=000921715/2018-00649&name=%E5%8A%B3%E5%8A%A8%E5%B0%B1%E4%B8%9A%2C%E5%85%AC%E5%91%8A%E5%85%AC%E7%A4%BA)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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