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资阳雁江区招聘教师90人公告
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关于2018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师的公告
为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吸纳更多的专业技术人才投身雁江经济社会建设,推动雁江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的通知》(资人社发〔2012〕105号)、区委四届73次《会议纪要》精神和雁江教育实际,我区2018年下半年拟直接考核招聘教师9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资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zypta.gov.cn发布):
一、考核招聘对象、条件
(一)对象
全国范围内,属于下列对象之一且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资阳市雁江区所辖学校的在编在职人员除外):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2.“985、211工程”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
3.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教师。
(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35周岁及以下。年龄以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不含10月20日);“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教师”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2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不含10月20日);
5.具有招聘岗位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硕士研究生须具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师范类专业或全日制本科师范类专业学历;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教师报考中学岗位的须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岗位的须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历专业与所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考核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人员;
5.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6.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7.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国家公务员;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考核招聘名额
详见《资阳市雁江区2018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符合岗位要求的岗位,并如实、准确填写《资阳市雁江区2018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报名表》不报具体单位,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层次和一个学科)。填好的《资阳市雁江区2018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花名册》(附件3)于2018年10月15日前发至邮箱574916476@qq.com,并加入QQ群764447429(2018雁江考核招聘教师)便于及时接收关于考核招聘的相关通知。此次网上报名只用于统计笔试人数和了解学科报名情况,便于开展招聘前的相关工作。考生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考生带上以下材料于10月20日上午9:00前到西南大学(原西南师范大学)指定地点(QQ群里通知)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牵头,各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应提交本人相关材料:
1.《资阳市雁江区2018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贴上照片);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出具由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专业情况、是否为师范类专业、毕业时间的学历证明(盖鲜章)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个人自荐材料1份。
其中,“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教师”资格审查时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
(2)工作岗位证明材料(学校证明、学校聘用合同、近三年度考核表等具备其中一项均可);
(3)各类获奖的证明材料(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
《资阳市雁江区2018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和个人自荐材料收取原件,其他材料均要交验原件收复印件(考生所交资料不予退回,请备份留存)。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由考生承担。
四、考核方式
(一)笔试:笔试科目为一科,笔试满分为100分。凡有意愿考生均统一到西南大学参加10月20日上午9:00的笔试(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二)面试:根据岗位名额,按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者一并进入。如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将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对象,考生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得进入考核招聘的下一个环节。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及形式现场通知。
面试不能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不得进入考核招聘下一环节。面试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三)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五、协议签订
面试后,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各岗位参加双向选择的人员。各考核招聘单位再根据考核情况和学校需求情况,与考生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各单位的拟签订协议人员。因考生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进行双向选择。双向选择后,各单位与拟签订协议的应届生当场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拟签订协议的非应届生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在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意向协议书》时,将约定违约金等条款。
六、体检
与考核招聘单位签订了《协议书》的考生参加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组织的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者承担。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精神,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牵头,用人单位组织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和违法生育情况。凡与单位现场签订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向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提供完整的毕业生个人档案以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资料。凡与单位现场签订了《就业意向协议书》的非应届生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向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提供完整的个人档案。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资阳市雁江区纪委监委、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和公示无异议者,由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相关程序签定《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其中, 2019年应届毕业生于2019年秋季开学到学校上班,非应届毕业生于2019年春季开学到学校上班。
受聘者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试用期为3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合同期包括试用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入编的直接考核招聘人员在考核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以本次招聘聘用合同签订时间开始算起。应聘人员作为资阳市雁江区在编教师,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纪律与监督
(一)直接考核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考核工作全程在资阳市雁江区监察委的监督下进行。
(三)对违反直接考核招聘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26921180
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028-26217020
监督电话:
资阳市雁江区监察委:028-26920618
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