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许昌市襄城县新闻中心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岗位招聘4人公告

来源:襄城县人民政府 2018-09-30 10:54:43
  2018年襄城县新闻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岗位简章
 
  为尽快适应媒体融合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队伍、互联网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工作需要,襄城县新闻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对象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4名,户籍地在许昌市范围内(包括:各县市区)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2、应聘人员学历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符合岗位设定要求。
 
  3、年龄为20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至1997年1月1日期间出生)。
 
  3、服从组织分配,身体健康,适合岗位工作需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1、美术编辑、创意设计岗位1名
 
  具体要求:平面设计、动漫设计或相关专业毕业,能够熟练操作Photoshop等Adobe工具。
 
  2、摄像、编导岗位 1名
 
  具体要求:摄像、编导或相关专业毕业,能够从事视频拍摄、视频后期制作。
 
  3.记者2名
 
  具体要求:中文、新闻等相关专业毕业,有较深的文字功底、较高的摄影水平,能够从事新闻采写、新闻摄影工作。(有新闻从业经验者优先,获得新闻奖项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0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新闻中心(烟城路东段县委综合楼915房间)。
 
  联系人:张飞洋 王丽飒
 
  报名咨询电话:3598958
 
  报名材料: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登录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完整的《2018年襄城县新闻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可在襄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gchengxian.gov.cn/下载),另附近期同底彩色二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打印。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新闻写作能力,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教材,笔试满分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有与报考职位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若均无工作经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的数量,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名单;因体检不合格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体检的项目和办法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出现不合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问题属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八、管理和待遇
 
  1、管理。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各自的职责、义务、权利等事项。统一派遣到襄城县新闻中心报到安排上岗工作,襄城县委宣传部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招聘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有其他解除合同和终止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2、待遇。招聘人员试用期间,工资为1700元/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缴纳县财政负担,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负担。除以上待遇外,根据岗位职责确定岗位基本工资标准:专科生1750元/月、本科生1850元/月、研究生1950元/月(工资标准依据襄政〔2017〕1号文件规定,如有调整按最新标准执行)。录取人员在岗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每增加1年工作时间,增加100元的岗位工龄工资。
 
  3、其他未尽事宜依照法律法规执行,本次招聘方案仅对本次招聘有效。
 
  襄城县委宣传部对本公告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4-3598958 15836575868
 
  附件:2018年襄城县新闻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
 
  襄城县委宣传部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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