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宁夏吴忠红寺堡区村级事务管理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来源:红寺堡区人民政府 2018-09-30 11:09:45

  红寺堡区村级事务管理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村基层治理,解决村级事务管理人手不足问题,经区委、政府研究同意,面向全区公开招聘村级事务管理公益性岗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村级事务管理公益性岗位应聘人员需具有红寺堡区常住户口或相关居住证明,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热爱村级事务管理工作,吃苦耐劳,具有一定的沟通表达能力、文字工作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服从组织对岗位的安排与调整;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7.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二、岗位期限及名额


  村级事务管理公益性岗位聘用期限为3年(2018年12月1日-2021年11月30日),招聘名额为100名左右,原则上每个村安排1-2名。


  三、政策待遇


  村级事务管理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间必须驻村工作。是中共党员的,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村党支部。享受以下政策:


  1.村级事务管理公益性岗位实行合同制管理,服务补贴为1500元/月,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保额不低于5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村级事务管理公益性岗位在村工作期间考核合格的,纳入村级后备人才库;


  3.鼓励和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村级事务管理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参加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在村“两委”班子有缺额时,优先推荐为人选,依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参加选举,进入村“两委”班子任职。


  四、招聘程序、报名时间及地点


  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资历量化、笔试、面试、体检及聘用合同签订等程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对党的农业农村工作方针政策掌握情况。面试主要测试理论素养、表达应变能力、思维能力及业务能力等。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8日—2018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红寺堡镇、太阳山镇、大河乡、新庄集乡、柳泉乡党建办公室。


  3.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携带户口簿、学历证、退伍证、身份证等原件、复印件、户口所在地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写《红寺堡区村级事务管理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登记表》。委托他人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须出具报名人员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公告由红寺堡区委组织部、红寺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报名、考务咨询电话:0953-5098392;


  政策咨询电话:0953-5092389。


  特此公告。


  中共吴忠市红寺堡区委组织部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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