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尉犁县人民法院招聘12人公告

来源:尉犁县人民政府网 2018-09-30 13:27:14
  2018年尉犁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招聘书记员工作岗人员简章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深化法院司法改革,对书记员队伍进行职业化管理,着力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书记员队伍,同时为应届和历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提供便利,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工作岗人员。


  一、招聘人数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数。


  共招聘12名书记员工作岗人员,其中维吾尔族5人,汉族7人,该岗位无固定期限,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 ﹒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历届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户籍不限。


  2 ﹒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9月29日至2000年9月29日期间出生),资格审查时实际年龄以身份证原件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


  3 ﹒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4 ﹒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勤奋务实,身体健康,少数民族考生需具备一定的汉语水平。


  5 ﹒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文字录入、编辑、打印等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斗争中,认识含混、态度暧昧,参与民族分裂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2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近五年内曾受过政治处罚的;


  3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 、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 、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6 、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等其他非法组织的;


  7 、有过吸毒史的;


  8 、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9 、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犯罪嫌疑正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或者有“法轮功”等邪教或其他非法组织的成员;


  10 、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旁系亲属中有因参与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犯罪活动被判刑;


  11 、其他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 ﹒ 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日起。


  报名截止日期: 2018 年10月10日下午18:00。


  2 ﹒ 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要求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3 .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需将报名资料电子版或扫描版发送至指定邮箱(42742087@qq.com)。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职位,上传资料为1次,文件夹备注姓名+联系电话。


  4. 报名材料:


  (1)附件2:报名表(照片彩色)


  (2)身份证扫描件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有效资格证书扫描件


  (4)彩色照片电子版


  (二)笔试


  1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10月12日上午12:00


  领取准考证地址:尉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8办公室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 . 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


  3 . 笔试科目。主要测试计算机看打录入和听打录入,现场公布成绩。


  4 . 笔试加分


  (1)具有研究生学历直接聘用;


  (2)在尉犁县人民法院工作满两年以上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2016年9月1日起算);


  (3)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笔试总成绩上加2分;


  (4)复转军人、军警烈士子女笔试总成绩上加2分;


  (5)考试加分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军官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5 . 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尉犁县考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面试


  1 . 面试入闱人员确定。根据招聘指标数,由笔试最终核定成绩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2 . 面试具体安排将在尉犁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3 . 面试要求。


  (1)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按时参加面试。


  (2)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一律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


  4 . 总成绩计算方式及加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加分项)×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将在尉犁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考生须填写附件5《尉犁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书记员工作岗人员政审表》并提交报考单位。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考察。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审核无误后,下发正式聘用文件,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招聘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限额管理,以合同形式聘用,并由财政部门拨付工资。经批准聘用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比照事业单位在编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为编外聘用人员按个人工资标准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承担,应由个人承担部分由聘用单位直接从工资中代扣代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按社会基本养老统筹人员享受相应退休待遇。


  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待遇与正式聘用后待遇一致。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原因)发生变化的,将通过公告、电话通知等方式告知。考试所须表格,考生可在尉犁县政府网站进行下载,所有报名及动态招聘信息均在尉犁县政府网站进行通知。


  本《简章》由尉犁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附件:2018年尉犁县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工作人员岗位职位表.xls


  2018年尉犁县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表.xls


  新疆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doc


  2018年尉犁县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体检表.doc


  2018年尉犁县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审表.doc


  尉犁县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