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甘肃张掖市甘州区民政局招聘45人公告

来源:甘州在线 2018-09-30 13:46:57
  2018年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民政局招聘社会救助服务岗位人员45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从事基层社会救助服务工作人员4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自愿从事基层民政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具有社会工作教育背景或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优先录用。


  3.具有甘州区户籍且落户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和治安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甘州在线(http://www.gzxw.com.cn/)和甘州区人才网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8年10月10日—10月14日(共5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在区民政局304室(滨河新区人民广场西侧)。


  2.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本人须携带户口簿、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近期二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前考生自行下载并填写《甘州区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岗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时提交纸质报名表一份。报名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或者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另行研究确定。


  报名时,由甘州区民政局负责,严格按照应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2017年、2018年已经公安、交警、环保、城市执法等部门聘用的协管和辅助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携带身份证于10月18日到区民政局311室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逾期不领取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


  1.考试内容:《综合知识》


  2.考试时间和地点:2018年10月20日上午9时至11时;地点:见准考证。


  3.考试方式:考试采用笔试闭卷答题的方式,答题时间12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


  (四)体检


  依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统一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由甘州区民政局统一组织实施。经培训考试合格者,由甘州区惠民社会服务中心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区人社局备案。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签聘用合同。


  三、人员待遇


  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含养老金、失业金、工伤保险金)、工龄工资构成。基本工资每人每月3700元、工龄工资每年300元。


  四、聘用管理


  1.聘用人员安排到乡镇、街道等单位,从事基层民政事务性工作,人员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


  2.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能胜任工作岗位或严重违纪及违反合同约定的,予以解聘。


  3.乡镇、街道等单位每年对聘用人员的工作业绩、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照相关程序予以解聘。


  报名咨询电话:0936-8360860 (甘州区民政局)


  监督电话:0936-8254433 (甘州区纪委)


  0936-8861901 (甘州区人社局)


  甘州区民政局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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