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平顶山高新区选聘遵化店镇卫生院院长公告

来源:平顶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18-09-30 13:58:46
  平顶山高新区公开选聘遵化店镇卫生院院长公告
 
  高新区遵化店镇卫生院是一家非营利性综合卫生院,一级医院,属财政差供事业单位,位于遵化店镇遵化店村,紧邻许南公路(昆阳大道),交通便利。该院是高新区唯一一家乡镇卫生院,被指定为遵化店镇城乡居民、民政大病救助的定点卫生院。占地面积4512平方米,建筑面积2575.51平方米,担负着遵化店镇3.3万人的基本医疗、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等任务,现有职工34人,床位20张,设有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科室。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适应医院建设发展的需要,拓宽选人渠道,不拘一格选拔人才,面向平顶山全市范围公开选聘遵化店镇卫生院院长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选聘岗位为平顶山高新区遵化店镇卫生院院长,名额 1 名。
 
  二、选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熟悉新时期卫生计生工作方针、政策和医院、医学教育管理工作,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
 
  (三)领导管理经验丰富,沟通协调能力强,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懂医院经营管理,具有开拓创新思路和举措,敢于担当,工作有激情,能够有力推进卫生院的跨越发展。
 
  (四)学历、专业、资历等要求
 
  1、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医疗机构有5年以上的临床执业经历;
 
  3、担任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长、副院长职务或者在公立二级以上医院担任过中层领导及以上职务。
 
  4、具有平顶山市户口。
 
  (五)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8年1月1日后出生)。
 
  (六)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七)近三年(2015、2016、2017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其它按政策规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任职要求及考核
 
  (一)岗位任务
 
  1.明显提高社会效益。贯彻国家医改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社会服务职能,承担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坚持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不断完善服务流程,保障医疗安全,无重大医疗纠纷和医疗责任事故,卫生院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有明显提升,患者满意度达到 80%以上。
 
  2.明显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坚持管理创新,建立和完善成本核算、绩效考核、岗位聘任等管理体制机制,实行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提高卫生院管理运行效率,稳步提高医务人员收入,第一年,职工满意度不低于 70%。任职期间,年业务收入增长10%以上,职工收入、福利同步增长,职工满意度不断提升,卫生院保持和谐稳定。
 
  3.加快提升常见病、多发病救治水平。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加强科室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提升医疗队伍整体素质,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明显提升。
 
  4.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职责权限范围内落实一岗双责。
 
  (二)岗位权利
 
  实行院长负责制,在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内,拥有卫生院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全面负责卫生院的经营管理,组织开展医疗、教学等业务工作。拥有副院长的任免建议权、中层干部的任免权,以及对不同身份卫生院职工依照相关程序经有关单位审核、审批后聘用、辞退、奖惩等权力。
 
  (三)待遇
 
  选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若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试用期满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卫生院实行绩效工资制度,按照乡镇卫生院的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规定,院长的工资可不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享受的其它福利待遇,按规定执行。
 
  (四)责任考核
 
  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由平顶山高新区遵化店镇卫生院院长公开选聘领导小组成立考核小组,依据任期目标考核方案对院长履职情况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院长奖励、聘用的重要依据。任期届满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聘用合同。
 
  1.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
 
  2.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两次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的;
 
  3.任职期间,不履行合同,严重违反聘用单位规章制度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
 
  4.失职、渎职等违法乱纪的;
 
  5.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四、报名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地址
 
  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得替代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8日——10月12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址: 平顶山高新区东站南路皇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楼农社局卫计办。
 
  联系人:郭秋菊 王辉杰 联系电话:3782206 3782207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应聘者需提交以下资料:《平顶山高新区遵化店镇卫生院院长公开选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职称证、职务证明等,能够证明本人工作经历、能力、业绩的相关证件,带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张。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各两份)。
 
  2.本次公开选聘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聘资格。
 
  五、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由高新区公开选聘遵化店镇卫生院院长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1.公开报名。
 
  2.资格审查。根据聘任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较多,将进行初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 面试。采取竞职演讲(须脱稿)和答辩方式。由高新区公开选聘遵化店镇卫生院院长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分。面试成绩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与报考职位的适应程度等方面。面试时须提交原单位同意办理调动的证明,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确定政审考察对象。根据面试成绩,报名竞聘院长成绩前3名的确定为卫生院院长政审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进行公示。由公开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政审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政审考察,出具考察报告。
 
  5.体检。根据政审考查情况,按拟选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组织安排,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政审考察对象中按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参加体检人员。
 
  6.办理聘任。由平顶山高新区遵化店镇卫生院院长公开选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卫生院院长1名。公示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为期 3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
 
  六、其它事项
 
  1.有关选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平顶山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平顶山市卫生计生委网站发布。参加人员未按照选聘公告及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2.受聘在职人员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在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3.受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参加选聘人员在选聘期间务必关注查看选聘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选聘的,责任自负;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5.未尽事宜及选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本次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河南省、平顶山市有关规定执行。
 
  6.为确保选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本次选聘由平顶山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室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2092160
 
  附件:高新区公开选聘乡镇卫生院院长报名登记表.doc
 
  平顶山高新区遵化店镇卫生院院长
 
  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 年 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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