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内蒙古通辽库伦旗引进急需紧缺卫生专技人才40人公告

来源:库伦先锋 2018-09-30 14:28:47

  库伦旗公开引进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旗委、旗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名额


  库伦旗引进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40名。


  二、引进条件


  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服从分配,身体健康,热爱卫生工作,能适应卫生工作的需要。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 户籍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 年龄条件: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执业资格证人员,年龄可放宽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引进:


  1、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和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库伦旗在编在岗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程序


  1、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8日-2018年10月12日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库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大厅


  3、报名程序


  报名人员须填写《库伦旗公开引进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政审证明、执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近期2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5张。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旗人社局、旗卫计局严格按照引进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如有空缺岗位,经库伦旗公开引进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可重新调整引进岗位,重新公告,延长报名时间。原已报名生效的人员不得重新调整报考岗位。


  四、能力测评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能力测评环节。


  能力测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拟计划引进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少于或等于1:3的岗位,笔试结束后,全部进入面试;拟计划引进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多于1:3的岗位,笔试结束后,分别按报考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考生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按60%比例计入个人总成绩,面试成绩按40%比例计入个人总成绩。


  1、 笔试


  笔试命题和评卷均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分蒙古文、汉文两种试卷,报考蒙医、蒙药岗位的人员须使用蒙古文作答;报考其它岗位的人员均使用汉文作答。笔试内容以卫生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为主。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 面试


  面试聘请专业人员对拟引进人才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进行测试,报考蒙医、蒙药岗位的人员须使用蒙古语答题,报考其它岗位的人员均使用汉语答题。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结束后,库伦旗公开引进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依照笔试、面试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分别按报考专业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组织考察人员。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通过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1名进入组织考察环节。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由旗人社局、卫计局联合成立考察组,对进入组织考察范围的人选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可从参加能力测评的人员中按测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宜递补的,经库伦旗公开引进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取消岗位引进计划。


  六、组织体检


  由旗人社局牵头对拟引进人才进行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或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体检的、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引进资格,相应岗位可从参加能力测评的人员中按测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重新确定人选,重新进行考察和体检。不宜递补的,经库伦旗公开引进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取消岗位引进计划。


  七、申报核准


  考察和体检结束后,旗人社局、卫计局将综合考评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报告和正式文件,报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提交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八、公示聘用


  根据能力测评、考察、体检情况,经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确定拟引进人员,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人才引进文件。用人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到相关部门办理入编、聘用手续并落实相关待遇。


  公示结束后,如有未按规定时间办理引进手续或到岗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引进资格,相应岗位可从参加能力测评的人员中按测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重新确定人选,重新进行考察、体检、公示后进行递补。不宜递补的,经库伦旗公开引进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取消岗位引进计划。


  引进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库伦旗事业单位工资标准。


  九、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公开引进全过程,通过资格审查或考核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规定的,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引进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体检通知单》的,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参与公开引进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如发现违反公开引进工作规定或组织人事纪律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公开引进每个阶段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社会、舆论的监督。


  此方案由库伦旗公开引进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库伦旗公开引进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475-4713836


  查询网站:库伦旗政府网(http://www.kulun.gov.cn/)


  库伦云党建网(http://www.klydj.gov.cn/)


  附件1、库伦旗公开引进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设置表


  附件2、库伦旗公开引进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


  库伦旗公开引进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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