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吉安青原区合同制消防队员招聘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队员,结合实际,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合同制消防队员(灭火救援岗位男性)。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热爱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灭火救援岗位: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4、年龄在18—26周岁(1991年10月1日至1999年10月1日之间出生)之间。退役士兵或具有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录取。具有车辆驾驶(汽车B2照以上)、机械维修(取得岗位资格或从业证书)等技术专长,年龄均放宽至30周岁(1988年10月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大专以上学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考试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青原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30日 至10月10日。
2、报名地点:青原区消防大队二楼中队部办公室。
3、报名需携带的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应聘岗位相关资格证书(驾照C1以上、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本人近期1寸免冠红底彩照3张,《青原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队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一)等公告中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
(三)资格审查
2018年10月12日,按照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考试、入围资格。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报考条件,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考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四)考试
考试内容包括:体能测试、笔试、面试
1、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见附件二)
(1)时间:2018年10月15日。
(2)地点:井冈山大学附属中学体育场。
(3)测试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跳远、单杠引体向上。满分为100分,其中3000米跑占40%、立定跳远占10%,其他各占25%。
(4)成绩宣布: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一定比例确定笔试入围资格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围(如未能达到规定比例,则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下同)。
2、笔试
(1)时间:2018年10月19日。
(2)地点:区消防大队三楼会议室。
(3)考试内容: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灭火救援岗位:消防基本知识(见附件三)。
(4)成绩宣布: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一定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围。
3、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区公安消防大队三楼党委会议室。
(3)面试内容:根据现场抽签排序进行面试,面试时间每人限定5分钟。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其中仪表20分,自述40分,答辩40分。
4、考试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灭火救援岗位以体能测试分数为准,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并以公布。
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20% 。
(五)体检和政审
1、体检和政审由区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实施,标准参照武警消防部队现役士兵条件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征招武警消防部队现役士兵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政审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
2、对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所缺名额根据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1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
3、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按照体检、政审合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布。
(七)聘用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区消防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区消防大队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根据岗位不同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扑救火灾;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空难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培训、火场宣传、业务受理、档案管理等工作;
(6)“119”接、受警;
(7)消防车驾驶;
(8)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1)按照《青原区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规定(试行)》进行管理;
(2)按照公安消防部队思想政治教育大纲要求参加政治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3)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4)业务技能达到公安消防部队相应职级士官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5)灭火救援岗位按照《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采取每6天工作4天,休息2天的轮休值班制,战备期间按照相关规定执行,24小时执勤备战警力不低于75%;
(6)集中食宿,并按照《公安消防部队基层正规化管理规定》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考核依据《青原区合同制消防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实行。
4.应聘前是党(团)员的,劳动关系确立后,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青原区消防大队党(团)组织。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依据吉安市人民政府确定的3000元左右工资标准执行。伙食费参照武警消防部队普通消防站义务兵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武警消防部队士官标准执行。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消防现役官兵同等条件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王队长:15879424371
谢指导员:13479680119
附件:附件下载1_.2018年青原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队员报名表.doc
2、2018年青原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3、2018年青原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考试题库(灭火救援岗位)
附件下载1_.2018年青原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队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