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甘肃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来源: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10-08 15:08:34
  2018年甘肃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积极稳妥推进人民法院工作,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经研究,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制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4名,聘用制司法警察3名(2名女性, 1名男性)。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体能合格。


  3.具有定西市户籍。


  4.报考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具有全日制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法学学士学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10月10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5.报考聘用制司法警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10月10日之前出生),25周岁以下(1993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男性需身高170cm(含)以上,女性需身高160cm(含)以上。


  6.报考聘用制司法警察岗位的,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公安类专业毕业生优先录用。


  7.同等条件下,建档立卡户优先聘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曾被原单位开除或辞退的。


  5.其他不宜选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0日---10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定西市人社局五楼(安定区新城区漳县街12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


  4.报名证件: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二吋彩色照片1张,已参加工作人员还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5.报名费:每人150元。


  (二)笔试


  1.考试组织: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


  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地点为准。本次笔试实行“裸考”,所有考点及考场不提供物品寄存服务,请考生提前做好物品寄存,并于考前40分钟到达考点,积极配合考点安检和监考人员的入场安全检查。


  3.笔试内容:法律综合知识,笔试实行全封闭式管理和百分制计算办法。


  4.笔试时携带的证件:考生只准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进入考点,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考试所需的文具由考点统一提供,考生不得携带文具、书籍、资料、稿纸、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包括智能电话手表、计算器)等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点,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市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


  5.准考证领取:考前4天在定西市人社局网站公告领取时间。考生在考前2天内到市人社局领取准考证,考前不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技能测试


  报考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岗位的要进行中文录入测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入围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人选,未达到1:5比例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测试。中文录入测试以百分制量化打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


  (四)面试


  1.面试人选。面试实行百分制。报考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岗


  位的,根据笔试成绩和计算机录入成绩按比例折算后的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考聘用制司法警察岗位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形成的空缺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3.携带证件。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原件进行面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


  (五)成绩计算


  本次招聘各项成绩实行百分制,总成绩按照以下方式计算: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聘用制司法警察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各项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总成绩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


  (六)体能测评


  报考聘用制司法警察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内容包括:男子1000米跑、俯卧撑,女子800米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10×4往返跑,纵跳摸高。其中,10×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立定跳远,男子俯卧撑、女子仰卧起坐参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本体能评分标准》执行。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程序。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


  (七)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各岗位招聘人数及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确定。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资格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且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市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参加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八)考察


  考察人员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总成绩及体检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对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不合格或确有问题的人员,取消资格,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资福利待遇


  1.在聘用期内,参照《定西市聘用制工勤人员(技术)工资标准》初级工标准执行,按国家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等。


  2.所聘人员由市中级人民法院严格进行管理和考核。


  3.聘用人员解聘后,不保留聘任期间的待遇,依照合同办理解聘手续。


  五、信息发布和咨询电话


  1.定西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dxsrsj.gov.cn)是发布招考相关信息、公布成绩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方便联系。


  咨询电话:0932-8238621(市中级人民法院)


  0932-8235619(市人社局)


  2.准考证是应聘人员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必备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所缴费用不予退还,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


  我市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


  六、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透明度,欢迎社会各界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932-8238628


  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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