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儋州市纪委监委招聘公告

来源:儋州人民政府网 2018-10-09 09:47:33
  儋州市纪委监委2018年公开招聘市留置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了满足中心对工作人员的需求,配齐配强管理队伍,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及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实际工作,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单位、职位、职数、资格条件、范围及工资性质


  注:专业分类参照《2016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


  二、应聘条件


  除上述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好的政策理论水平;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勤奋敬业,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


  4、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在编在岗人员,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受党纪、政纪处分及社区矫正、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的;公安、检察部门正在立案侦查和纪检、监察部门正在立案审查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人员享受待遇


  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办法


  采取考试的方式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综合得分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得分的40%。笔试为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考生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产生,具体人选根据招考岗位名额和报考人数,从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比例达不到1:3的,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得分、考核和体检情况从高分至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将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报市政府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空缺的招聘名额,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被招聘的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服务期满后方可办理调动。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后,通过儋州政务网发布,发布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


  (二)报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按岗位的招聘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比例的,则相应递减该岗位的招考名额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考。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原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2日至2018 年10月30日(工作日);


  地点: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科。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请登陆儋州市人民政府网(www.danzhou.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儋州市纪委监委2018年公开招聘市留置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报名表后,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科报名。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报名者还须在报名时提供以下纸质材料:(1)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各种荣誉证书等有关资料复印件各1份(请携带原件审核);(2)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4张。


  (四)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科目,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学技术、历史、国情省情市情和公文写作与处理,笔试实行百分制,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考生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产生,具体人选根据招考岗位名额和报考人数,从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比例达不到1:3的,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公告前因考生放弃面试产生空额,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考核人选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招聘职数与考核人选的比例1:1来确定(如报考同一职位有两名以上报考人员出现考试综合分数相同,按笔试成绩高到低确定考核排名顺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到低确定考核排名顺序)。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照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考核,考核方案另行制定。


  (六)体检。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组织人选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七)公示。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八)决定聘用。按程序将拟聘人选报市政府审批。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


  未尽事宜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由市纪委监委成立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8-23333250(市人社局)


  0898-23322617(市纪委监委)


  附件:儋州市纪委监委2018年公开招聘市留置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儋州市纪委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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