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内蒙古呼伦贝尔扎兰屯市公安局招聘基层辅警30人公告

来源:扎兰屯市人民政府 2018-10-09 10:17:28

  2018年扎兰屯市公安局面向退役军人中符合城镇安置人员招聘基层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扎兰屯市公安局拟面向退役军人中符合城镇安置人员招基层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计划


  面向退役军人中符合城镇安置人员招聘30名基层聘警务辅助人员。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2、户籍条件:具有扎兰屯市户籍。


  3、年龄条件: 50周岁以下(1968年10月后出生)。


  4、学历条件: 初中及以上。


  5、性别条件:男性。


  6、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反应机敏、五官端正、无残疾、无斜视、无色盲、无重听、无口吃、无纹身、无精神类疾病。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受到公安、司法机关行政拘留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审查的;曾经吸食过毒品的;


  3、因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的,或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辞退、开除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或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5、有非法宗教信仰,曾经参加过“法轮功”和其他非法组织的或参加过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6、其他不适合做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9日——13日


  报名地点:报考岗位的考生到扎兰屯市民政局二楼206室报名。


  报名要求:


  1、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寸蓝底照片4张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并且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委托他人报名的,被委托人须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所填的报名表视同报名者本人填写,如有填写错误,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3、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资格审核、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于2018年10月15日到扎兰屯市民政局二楼206室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2018年10月21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


  (二)笔试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在扎兰屯市设置考场。


  (三)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在扎兰屯市政府网站公布。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六、总成绩的计算


  (一)笔试、面试缺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结束后,按照考生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


  (三)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能测试


  (一)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范围。如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一并进入体能测试。


  (二)体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和体能,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人社部发【2011】48号)进行。对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或因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的体能测试结束前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对于体能测试过程中不合格人员产生的缺额,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体检考察合格的一并录用。


  (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等。


  (四)对于体检和考察过程中不合格人员产生的缺额,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并进行体能测试。


  九、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体能测试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在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调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待遇保障


  聘用人员工资(净收入)按自治区规定的我市社会最低工资标准执行。2017年自治区规定的我市社会最低工资标准1560元,今后根据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予以调整。聘用人员按规定缴纳上岗后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和单位应缴纳部分,均由市财政拨付到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


  十一、咨询电话


  扎兰屯市公安局:0470—3202899转3369


  扎兰屯市民政局:0470—3204439


  扎兰屯市人社局:0470—3265443


  扎兰屯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8年10月8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