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菏泽市经济开发区引进高层次人才15人公告
2018年菏泽市经济开发区公开引进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公告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是菏泽市委、市政府驻地,也是菏泽市倾力打造的核心商务区、工业聚集区和商贸物流区。经过多年的开发建设,开发区正在成为菏泽市建设的标兵、经济增长的引擎和科技创新的高地,成为全市的政治经济中心,先后被评为中国最佳投资环境园区、中国最具发展潜力开发区100强、山东省低碳经济示范园区、山东省安全标准化园区和山东省先进开发区。在山东西部经济隆起带战略发展和新旧动能转化发展中,菏泽市经济开发区将起到更加重要的区域发展引擎作用。根据需要,2018年菏泽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工作人员1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及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有改革创新意识,有胜任本职工作的专业知识;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至2000年10月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3、已取得博士学位、“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入围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等条件,在读全日制学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
5、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6、被聘用人员需签订在我区工作五年以上的聘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半年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职位及数量
根据开发区各单位需求情况,2018年拟招聘高层次人才15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主要程序包括:网上报名、资格确认、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0月31日17:00前。应聘人员如实填写《菏泽市经济开发区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后发送至报名邮箱:kfq5961762@163.com。
2、资格确认。通过网上初审的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资格证书、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菏泽开发区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各类获奖(荣誉)证书(以上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2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到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4楼408室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采取答辩、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岗位匹配度、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等方面的情况,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设最低分数线70分。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考察。按引进人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范围人选(拟聘用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组织人员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将淘汰其聘用资格。
5、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以从应聘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6、公示。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通过菏泽经济开发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信访举报,经查属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7、聘用。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人员编制手续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前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材料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
报名咨询电话:0530-5961762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