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文山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社会服务岗位人员3人公告
来源:砚山县人民政府
2018-10-10 08:36:06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招聘社会服务岗位人员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三服务”工作,根据《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府办公室后勤服务列入社会购买服务岗位人员范畴的批复》(砚政复〔2018〕401号)文件精神,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制内社会服务岗位人员3名。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由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自主开展,坚持双向选择、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为切实加强县政府办服务工作,结合政府办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制内社会服务岗位人员3名,其中,2名为会议服务人员,1名为行政管理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任何不良记录。
(二)具有良好思想品质、职业道德,热爱服务工作,有事业心,责任感强,能胜任所报岗位工作。
(三)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四)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五)性别及年龄要求:会议服务岗限女性,18至35周岁;行政管理岗不限性别,18至35周岁。
四、岗位要求
会议服务岗:能胜任会议服务工作,具有一定文字功底和综合协调能力。
行政管理岗:具有较好的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能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五、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集中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9日至10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双休、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时请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白底)。报名者需填写报名审批表,经过审查合格后,取得应聘资格。
(二)报名地点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四楼人教股
(三)联系人
段云川 电话:3135933
六、相关待遇
(一)符合聘用要求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月薪2500元(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内工资待遇每人每月2800元(含个人缴纳的五险)。所聘用人员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考核,实行一年一聘。
(二)合同期间由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交纳“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中“五险”个人应交部分由个人承担。
七、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由县政府办统一组织,县纪委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组负责全程监督,面试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经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聘用人员,若聘用人员主动放弃,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原则递补2次。
岗位报名人数低于招聘数,本次招聘取消。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876-3135588。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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