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广州市花都区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社区组织员85人公告
来源:花都人才网
2018-10-10 10:23:13
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委组织部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社区组织员实施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委组织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社区组织员共85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人数为85人。具体招聘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委组织部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社区组织员职位表》(附件)。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报考人员须为中共党员并具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和专业技术资格等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30日后出生)。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网报初审、笔试、资格复核、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 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花都人才网(www.job088.com)填写报考职位及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党员证或党员相关证明(此项请上传到报名系统-我的资料-“其他附件”)的扫描件。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因不实填报影响考试结果的,责任自负。
报名咨询电话:020-36907505,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10月9日至10月18日期间登录花都人才网(www.job088.com)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19日期间登录花都人才网(www.job088.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以修改;报考截止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修改;报考截止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以修改。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2,招聘人数1人的职位,若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不予开考;招聘人数2人及以上的职位,若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视报考人数情况调整开考(具体调整情况以公告为准)。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于2018年10月24日在花都人才网(www.job088.com)公布。
4、打印准考证时间:2018年10月25日至10月26日,登录花都人才网(www.job088.com)个人报名账号,资料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即可打印出准考证。
(二) 考试
综合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本次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1. 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10月27日下午。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含党的政策理论知识、党务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职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资格复核。
考生笔试成绩、资格复核人员名单及安排于2018年11月6日在花都人才网(www.job088.com)公布。
2. 资格复核
参加资格审核人员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等。
以上所有证件、资料均以原件为准,仅提供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等一律无效,取消面试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证件不齐、不符合公告上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空缺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表》上签名确认, 并现场签订《考生承诺书》。
资格复核时间:2018年11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递补人员复核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资格复核地点:花都区建设北路213号区人力资源市场。
根据资格审核的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考生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安排于2018年11月15日之前在花都人才网(www.job088.com)公布。
3. 面试
面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举止仪表及与应聘岗位相匹配性等。
4. 体检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确定体检对象,如果同一职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考核程序,并根据考察结果择优录取。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人员名单。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5. 考核与公示
由招聘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规定执行,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历情况、计生、无犯罪记录、个人征信、工作实绩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花都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可在总成绩合格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6. 聘用
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规实行合同制管理,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合同期满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劳动合同。合同期未满违约的,按劳动合同相关条款处理。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聘用期间实行年薪包干制。其中,党建工作指导员薪酬参照我区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副职工资标准,社区组织员薪酬参照我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一般工作人员”工资标准。
五、其他
本次招聘要以对人才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工作中要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方案由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委组织部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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