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信阳市总工会招聘辅助性岗位人员(劳务派遣制)8人公告

来源: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10-10 15:36:44
  信阳市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劳务派遣制)公告
 
  根据用工需要,信阳市总工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中文专业 4名
 
  计算机专业 2名
 
  法律及相关专业 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犯罪记录;
 
  4.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应聘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5 日至10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
 
  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现场进行报名,地点: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88号)。
 
  (三)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组织进行笔试、面试考核,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报名人数和录用人数达不到3:1比例,不具备笔试开考条件,则报名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程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对进入拟聘范围的人员,组织其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xy.lss.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
 
  公示期满,按照相关程序由信阳市利民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合同两年一签,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由信阳市利民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中止劳动合同。
 
  四、待遇保障
 
  1、工资待遇:每人每月2350元(含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部分和住房公积金部分)。
 
  2、社会保险待遇:按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招聘纪律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料需真实有效,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材料者,以及在笔试、面试、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其它事项
 
  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电话号码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七、注意事项
 
  招聘工作相关事宜将通过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xy.lss.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注意关注。
 
  报考咨询电话: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信阳市利民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电话:7676825。
 
  信阳市利民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受委托发布
 
  2018年10月10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