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聘用制法警招聘12人公告

来源: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10-11 11:20:33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聘用制法警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批准,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决定招聘聘用制法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聘用制法警12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司法警务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一线战斗班排、副班长及以上职务的优秀退伍军人;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30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身高不低于170厘米,矫正视力4.9以上,口齿清楚,无残疾、纹身、色盲、无传染性疾病和其他遗传病史。


  报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配偶、直系血亲和近姻亲被判处刑罚的;


  5.与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有回避关系的(配偶及家庭成员从事律师职业的);


  6.其他不宜在相应岗位上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即日起可登录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百度引擎搜“章丘法院”)“新闻中心”栏目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同时提交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和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zqfyzgk@126.com,请注明报考岗位,报名时间截止至2018年10月16日。


  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招聘单位将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综合测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及时关注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新闻中心”栏目及“章丘法院”微信公众号。


  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交《报名登记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括号内成绩为60分及格线):(1)1000米跑(4'35"),(2)50米跑(7"1以内),(3)引体向上(不少于9个),(4)俯卧撑(10秒内完成6个以上),(5)10米×4往返跑(13"4),(6)立定跳远(220厘米以上)。


  以上单个项目按百分制记分,6项平均分达不到60分的不予录用。《体能测试成绩赋分表》另发。


  (三)面试


  体能测试结束后,从达到测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全部考试项目结束后,按体能测试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与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拟聘用人员数,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组织进行政审。


  (五)试用期及派遣管理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填写聘用审批表,办理有关手续。被聘用人员以劳务派遣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为2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工资待遇及其他


  1.聘用制法警月平均工资3200元左右(含单位和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根据个人工作年限、技能水平和工作业绩实行工龄补贴、岗位补贴和绩效奖金制度,加班发加班补助费。提供集体宿舍、办公设备、工作制服。


  2.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名人员弄虚作假、违纪舞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3.本简章由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政治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85833718


  五、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实行政务公开,最大限度地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章丘区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聘用工作予以全程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监督电话:0531—85833776


  附件下载:报名登记表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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