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杭州余杭区医疗单位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余杭区人民政府
2018-10-11 15:00:08
余杭区医疗单位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区有关医疗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热爱医疗岗位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
3、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学历、专业、户籍等要求详见下表: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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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范围(户籍) | 专业条件 | 学历条件 | 年龄条件 | 其他条件 |
联系电话
(区号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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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第二人民医院 | 护理 | 2 | 余杭区 | 护理、护理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 57872206 |
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 | 派驻校医 | 2 | 余杭区 | 护理、护理学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具有2年及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 88549029 |
余杭区第五人民医院(含下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护理 | 2 | 浙江省 | 护理、护理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 86163809 |
余杭区妇幼保健院 | 派驻校医 | 1 | 浙江省 | 护理、护理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具有2年及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 89160807 |
余杭区乔司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护理 | 1 | 浙江省 | 护理、护理学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 89196481 |
余杭区运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派驻校医 | 1 | 余杭区 | 护理、护理学 | 中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具有2年及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 86211823 |
余杭区塘栖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护理 | 2 | 余杭区 | 护理、护理学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 86358120 |
余杭区崇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护理 | 1 | 余杭区 | 护理、护理学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 86275610 |
余杭区仁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派驻校医 | 2 | 浙江省 | 护理、护理学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具有2年及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 86396750 |
余杭区良渚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护理 | 2 | 杭州市 | 护理、护理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 88759982 |
余杭区瓶窑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护理 | 1 | 浙江省 | 护理、护理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 88526863 |
余杭区径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护理 | 1 | 余杭区 | 护理、护理学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 88585325 |
余杭区余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护理 | 1 | 余杭区 | 护理、护理学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 18058760182 |
余杭区仓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护理 | 1 | 余杭区 | 护理、护理学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 15988165778 |
余杭区闲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护理 | 1 | 浙江省 | 护理、护理学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 13385812823 |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7日—2018年10月18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详见余杭区医疗单位编外人员招聘报名地点一览表。
3、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报名时请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户口首页及本人所在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免冠彩照1张、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2018年毕业生需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请提供原单位“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工作时间须满2年及以上)。
4、本次招聘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由招聘单位负责,区卫计局对招聘过程进行监督,监督联系电话:0571-89277109、0571-86238954。(注:笔试为专业知识理论考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三、薪酬待遇
劳动报酬根据各招聘单位实际情况,实施绩效考核工资。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卫计系统人事招聘考试。
2、如有不明事宜,请联系招聘单位。
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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