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文山富宁县民政局招聘乡(镇)敬老院管理员34人公告

来源:富宁县人民政府 2018-10-12 09:09:25
  富宁县民政局关于招聘乡(镇)敬老院管理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拟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乡(镇)敬老院管理员(非编制内,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人员)34名,根据《富宁县机关事业单位购买公共服务人员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自愿报名,面试测评的方法,择优录用,服从分配。
 
  二、招聘人数
 
  招聘13个乡(镇)敬老院管理员34名,其中新华镇3人、板仑乡2人、归朝镇4名、谷拉乡3名、洞波乡3名、者桑乡3名、剥隘镇2名、那能乡2名、花甲乡2名、阿用乡3名、里达镇3名、木央镇2名、田篷镇2名。
 
  三、用工方式
 
  由13个乡(镇)人民政府与招录人员签订《富宁县乡(镇)敬老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人员合同书》进行聘用。新华镇、板仑乡待敬老院建成使用时,正式签订合同聘用。
 
  四、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乡(镇)敬老院管理员应具备条件:
 
  1.当地户籍,性别不限,年龄45周岁以下。
 
  2.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大学生和护理专业的人员优先。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有爱心的人士,态度热情和蔼可亲。公道正派、品行端正,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管理及刑事处罚。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无其他兼职。
 
  6.能够按照养老院服务质量的要求为老人服务。
 
  7.热爱敬老院工作,讲原则,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不怕脏,不怕累,自觉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
 
  8.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纪律观念较强。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时间:2018年10月10日至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双休日除外)。
 
  2.地点:在各乡(镇)民政办设报名点,在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设总报名处,联系电话:6125995。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由乡(镇)民政办初审后,于10月18日前,将个人《报名登记表》(附件1)和《报名统计表》(附件2)上报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汇总。报名时必须提供的材料有:本人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工作经历证明(由原单位出具)、其他国家承认的证书及表彰文件等,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报考人填写的《富宁县乡(镇)敬老院招聘管理员报名登记表》和相关材料,由乡(镇)民政办、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对报考人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和审查,并对报考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等进行审查,招聘工作任何一环节发现报考人不符合条件均取消招聘资格。
 
  经审查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由县社会事务股签署同意进入面试意见。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不予进入面试。
 
  (三)面试
 
  公开招聘面试由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社会救助股统一组织,时间拟定于10月19日(星期五)进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地点在县民政局办公楼三楼中型会议室。
 
  六、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以乡(镇)为单位,按面试成绩取“招聘人数+1”的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社会救助股组织实施。考察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对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制观念、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应聘的,所缺名额按面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二)体检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通过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下一环节资格。所缺名额按面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并重新考察合格后进入体检。
 
  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经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入乡(镇)敬老院工作试用期阶段,试用期为3个月。
 
  七、签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合同
 
  本次招聘的乡(镇)敬老院管理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合格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与其签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合同,试用期不合格一律不予聘用。劳动合同为一年一签。
 
  八、工资待遇
 
  经考察体检合格拟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月薪18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合同,月薪2000元(“五险”部分由用人单位交纳)。合同期间,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缴纳“五险”。每年底,县民政局会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照养老服务质量体系54项指标落实情况,对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并发放绩效考核工资。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合同期间违反管理规定或不胜任工作的,按有关规定解除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合同,同时,乡(镇)人民政府停止为其缴纳“五险”。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6131006,6125995。
 
  此次招聘工作相关公告,通知及信息,将通过富宁政务网面向社会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浏览上述网站。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富宁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富宁县乡(镇)敬老院招聘管理员报名登记表
 
  2.富宁县乡(镇)敬老院招聘管理员报名统计表
 
  富宁县民政局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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