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百色田林县委宣传部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中共田林县委宣传部新闻网络信息管理中心急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招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诚信、自律、规范、敬业的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富有奉献精神和责任感,拥有团队合作精神和整体意识,大局观念强。
(三)热爱社会事业,能吃苦耐劳,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四)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其他要求。
(五)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文秘类与汉语言文学类专业优先),年龄18至35周岁。
(六)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较好的文字功底。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影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不良行为的;
5.已就业并和相关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属当地财政部门支付工资待遇的;
6.色盲或患有重大疾病等。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程序择优聘用。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手续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1日至 2018年10月17日。
2.报名地点:田林县委宣传部新闻网络信息管理中心。
3.报名手续: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携带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符合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二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报名;如有刊物、网站等发表过的文章,请复印一并上交。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查
由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及条件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如报名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不论在哪个环节发现,随时取消报名人员应聘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8年10月18日上午8:30时。
2.面试地点:田林县委宣传部会议室。
由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组织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笔试内容为应试者的文字写作水平,面试包括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认知程度等。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四)体检
1.体检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10月19日前。
地点:田林县人民医院
2.体检要求:
(1)招聘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根据岗位应聘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2)由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等单位组织进入体检程序人员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3)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要求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从应聘的人员中择优递补。
(五)考核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应试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试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中出现不合格人员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集资递补进行体检、考核。
考核时间:2018年10月22日前完成。
(六)公示及上岗
体检和考核合格的,县委宣传部将拟确定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名单在百色人才网(www.bsrcw.com)、田林政府网(www.tianli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用人单位与受聘者签订协议,办理上岗等相关手续。
公示时间及审批聘用上岗时间:2018年10月31日前。
四、聘用人员福利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人员月工资2300元/月(含五险),工资由县财政全额拨付,先由县财政全额核拨到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按合同支付给聘用人员。
(二)聘用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内,聘用对象如有违纪违法行为、违反单位有关规定或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有权终止聘用协议,并取消期聘用资格。聘用期满后,根据受聘者工作表现及个人申请,可予以继续聘用。
五、联系方式及举报电话
联系电话:0776-7216576(县委宣传部新闻网络信息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县监察委员会。举报电话:0776-7212302
中共田林县委宣传部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