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南宁市环境保护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宁市环境保护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政策法规管理辅助岗位,1人;
(二)环境行政管理辅助岗位,1人。
应聘人员仅能应聘以上所列岗位之一,不可多岗应聘。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六)22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9月30日至1996年9月30日期间出生),应聘条件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七)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八)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从2018年10月11日至10月19日止。
(二)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将个人身份证、学历证及学位证扫描件、联系方式及个人简历通过邮件发送至nh9030@163.com。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不实,取消资格。
五、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由南宁市环境保护局人事科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六、体检
根据面试合格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应聘人员自理。
七、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南宁市环境保护局与体检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 经聘用的人员由本局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岗位,不服从安排的,视同放弃聘用。
八、工资待遇
(一)岗位薪酬标准。工资标准、福利待遇、社会保险,按南宁市利用财政资金外聘工作人员有关标准执行,即岗位薪酬标准为2800元/月(不含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费用),此后每累计2年综合考核评定为合格等次及以上的即可当年每月提高100元,最高不超过3800元/月。
(二)岗位薪酬发放。岗位薪酬分为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两部分,基本工资占比70%,绩效工资占比30%,基本工资按月足额发放;绩效工资根据《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考核办法》,每年年终考核后按考核结果发放。
咨询电话:0771-5309030。
附件:2018年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外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南宁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