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6人公告

来源:成都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2018-10-12 13:45:33

  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2018年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于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情况


  本次招聘职位信息、招聘人数、报考条件等详见《岗位情况表》。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2日17:00至10月19日17:00。


  (二)报名程序


  1.选择职位。


  应聘者登录通过报名链接网址,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情况表”等,了解招聘相关事宜。根据自身情况和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选择相应岗位,点击报名链接cdht.chinahr.com,网上填写并提交报名表。


  2.报名要求。


  (1)应聘者须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请应聘者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情况表》,完全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方可报名。


  (2)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部门的一个岗位。


  (3)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应聘者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一)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将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


  (三)资格复审。按应聘者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录用名额与面试名额1:4的比例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如果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达不到1:4比例,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名单。应聘者在收到资格复审通知后须将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学籍证明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cdgx2018@vip.chinahr.com,接受资格复审。


  (四)面试。通过资格复审的,方可参加面试。


  (五)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本着优中选优原则,此次招聘设定总成绩综合评定标准线为60分,总成绩60分以下者,不予录用。


  五、体检与考察


  (一)依据招聘职业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仍相同,以笔试中公文写作部分的成绩排序)。


  (二)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聘用


  (一)应聘者体检考察合格后,与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签订劳动合同。


  (二)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劳动合同。


  七、咨询和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项,由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委托中华英才网代为解释。


  咨询电话:028-65975888-213019 028-85310827


  监督电话:85213876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附件下载:岗位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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