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州黔西南州国资委考调公告
根据《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州国资委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强化竞争激励机制。按照州机构编制委员会下达的黔西南州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中心用编计划,从全州党政群、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中考调5名。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经州国资委党委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科,具体负责考调工作的组织和上报工作。
二、原则及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体检、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考调。
三、考调职位及名额
黔西南州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中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工作员5名(管理岗位2名,专业技术岗位3名)。详见《黔西南州国资委2018年公开考调事业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考调范围及条件
(一)考调范围
1.黔西南州县、乡镇(街道)两级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试用期未转正人员和工勤人员除外)。
2.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考事业编制职位须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
3.依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不参加本次公开考调。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7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2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一年以上正式工作经历,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影响期未满的;
4.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考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2日至26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18:00。
2.报名地点:黔西南州国资委组织科,地址:贵州省兴义市永乐东路1号(会计大楼三楼),联系人:付忠文,联系电话:3222948。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填写《黔西南国资委2018年公开考调事业工作人员信息表》(一式3份),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后,连同电子版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两寸白底彩照5张一并提交至州国资委组织科。
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经过报名及初审合格人数与考调计划人数达到2:1比例开考,如达不到比例,将减少或取消相应考调职位。
(二)准考证发放
1.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8年11月2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8:00。(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明领取)。领取地点:州国资委组织科。
2.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与行政职业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组成,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
(1)笔试由黔西南州国资委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规定执行。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重点考察行政管理、文字表达、综合分析能力。
(3)笔试时间:2018年11月3日,上午9:00-12:00。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考调职位数不低于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未达到1:2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如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分数×50%。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从进入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五)考察政审
州国资委组成干部考察组进行考察。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考调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考调所需人数时,从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拟调动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司法机关确定的犯罪嫌疑人;
3.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2007年1月1日以后未经州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招聘的事业人员;
5.经考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不能调动的其它情况。
(六)公示和审批
对拟调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
六、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严格遵守有关的规定和纪律,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文件规定处理。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信息表,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所填电话号码须保持畅通。
2.考调方案、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综合成绩及拟调动人员名单等信息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3.本方案由黔西南州国资委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3222948(黔西南州国资委组织科)
监督举报电话:13984671587(潘忠艳 州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员)
黔西南州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