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省滇中引水办(建管局)直属分局事业单位招聘7人公告

来源: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8-10-12 15:39:36
  云南省滇中引水办(建管局)直属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滇中引水办(建管局)所属丽江分局、大理分局、楚雄分局、昆明分局、玉溪分局、5个直属分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7名。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云南省滇中引水办(建管局)丽江分局、大理分局、楚雄分局、昆明分局、玉溪分局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滇中引水工程建设期的工程区主要建筑物、生产生活区、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料场等工程项目建设的现场组织、协调、管理等工作,此次公开招聘岗位为:
 
  (一)云南省滇中引水办(建管局)丽江分局公开招聘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2名;
 
  (二)云南省滇中引水办(建管局)大理分局公开招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1名;
 
  (三)云南省滇中引水办(建管局)楚雄分局公开招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1名;
 
  (四)云南省滇中引水办(建管局)昆明分局公开招聘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1名;
 
  (五)云南省滇中引水办(建管局)玉溪分局公开招聘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2名。
 
  以上5家单位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云南省滇中引水办(建管局)直属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各岗位具体招聘条件的人员可自愿报名,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附表。
 
  年龄计算截止2018年10月11日。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水利工程事业;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携应聘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于2018年10月19日前,到云南省滇中引水办(建管局)人事处(昆明市五华区圆通街58号连云宾馆5号楼315室)现场报名。应聘材料包括:
 
  1.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应聘人员项目工作经历材料(包括参与项目名称、在项目中担任的职务、在项目中完成的主要工作);
 
  3.身份证;
 
  4.大专以上全日制及在职教育毕业证、学位证书;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非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放证书的,同时提供任职资格通知文件、职称申报评审表);
 
  6.反映本人工作经历、业绩的劳动合同、聘书(聘用通知)、奖励证书、发明专利证书、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
 
  应聘材料因存入个人人事档案等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在复印材料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二)资格审核
 
  云南省滇中引水办(建管局)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核。应聘人员在外地的,可在现场报名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应聘材料扫描件进行预审。
 
  (三)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计划招聘数比例应等于或高于2:1方可进行面试。未达到2:1的,除紧缺岗位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按1:1比例进行面试外,
 
  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
 
  六、招聘程序
 
  (一)面试
 
  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计划和条件报州市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核准认定,可以采取直接面试或考察的方式招聘”的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由云南省滇中引水办(建管局)组织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作为综合成绩。紧缺岗位按1:1比例进行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需达80分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云南省滇中引水办(建管局)另行通知。
 
  (二)体检
 
  应聘人员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由云南省滇中引水办(建管局)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执行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情况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察中发现应聘者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
 
  面试结果、拟聘用人员在云南省滇中引水办(建管局)门户网站(www.dzys.yn.gov.cn)上进行公示,其中拟聘人员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经单位纪检和主管部门审核,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此次招聘工作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驻云南省滇中引水办(建管局)纪检组全程参与纪检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云南省滇中引水办(建管局)门户网(www.dzys.yn.gov.cn)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2018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执行。
 
  (三)评聘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七)在此再次提醒:招聘单位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应聘人员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应聘人员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未尽事宜由云南省滇中引水办(建管局)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5124019,65103820。
 
  (二)监督电话:0871-65123233。
 
  (三)电子邮箱:175207225@qq.com。
 
  附件:1-3下载
 
  1.云南省滇中引水办(建管局)直属分局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云南省滇中引水办(建管局)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云南省2018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云南省滇中引水办            云南省滇中引水建管局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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