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东营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43人简章
2018年东营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东营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东区政发〔2011〕21号)的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性质
本次公开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不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在相关镇街道的社区工作,与镇街道签订劳动合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43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2018年东营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3、具有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具有东营区户籍(落户时间截止到2018年10月21日)或为东营区生源;
5、年龄在1982年10月21日之后出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考试。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参加招聘考试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于考察前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招聘的介绍信。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1日09:00—10月22日17:00
查询时间:2018年10月21日11:00—10月22日17:00
报名网站:东营区政府网站(http://www.dyq.gov.cn/)
应聘人员登陆指定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区招聘主管机关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及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隐瞒真实情况、填报虚假信息、恶意注册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库。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10月21日11:00—10月22日17:00
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负责报名资格初审工作,指定专人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会说明未通过原因;对提交材料不全的,会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10月21日11:00—10月23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东营区政府网(http://www.dyq.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打印《2018年东营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于2018年11月2日15:00—11月4日12:00登陆该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是测试考生的基本知识面和基本能力,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能力测试》,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在东营区政府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2018年11月4日
8:30-10:30 《综合素质能力测试》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依次确定(达不到招聘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考察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入闱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确定考察体检入闱人员;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按报考人员的普通全日制学历高低确定考察体检入闱人员;如果普通全日制学历也相同,按参加工作时间的先后确定考察体检入闱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的岗位按实有人员确定考察体检入闱人员。
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基本素质、人事档案等情况进行审查。
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入闱人员个人负担。
对因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空缺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依次递补;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按报考人员的普通全日制学历高低确定考察体检入闱人员;如果普通全日制学历也相同,按参加工作时间的先后确定考察体检入闱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的岗位按实有人员确定考察体检入闱人员。
七、聘用及待遇
经考察体检合格后,在东营区政府网站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与所在镇街道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相关待遇按照东营区社区建设管理办公室、东营区财政局《关于印发<东营区社区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发放办法>的通知》(东区社办发〔2015〕14号)等文件规定确定的标准执行。试用期间月工资待遇2060元,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月工资待遇2860元(含绩效工资)。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八、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东营区政府网(http://www.dyq.gov.cn/)发布的与招聘有关的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东营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岗位咨询:区社区办 0546—8269006
政策咨询:区人社局 0546—8268687
附件下载:2018年东营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东营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