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广安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招聘临聘人员5人公告
广安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关于公开招聘临聘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临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临聘人员5名(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18周岁-35周岁(1983年10月9日至2000年10月10日期间出生);
4.拥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国家承认学历,学信网查询)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汉语言文学、新闻传媒专业及从事过新闻宣传、有办公室工作经历者、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型端正,无精神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6.公安机关根据岗位需要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禁止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目前正在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或曾在本市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自行辞职不满1年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2日至2018年10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广安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政治处(广安经开区奎阁工业园区石滨路6号,可乘坐3路公交在奎阁街道办事处下车或乘坐10路公交在奎阁派出所下车,步行至我局)。
3.报名资料:应聘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2寸证件照2张(白色背景),并如实填写《广安市公安局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临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综合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试,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到3:1后方可开考。笔试、面试结束后,所有参考人员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的1:2参加心理测试。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50%、50%计入总成绩,体能测试和心理测试分为合格与不合格。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和公文写作,无指定用书。
(三)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招录相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招聘对象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招聘对象并进行政审考察;若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政审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可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心理测试、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月平均工资约3000元,分局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享受警务辅助人员相关福利待遇,提供免费工作餐和住宿。
五、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广安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826-2676015(分局监察室)
咨询电话:0826-2676012(分局政治处)
广安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