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神农架国家公园管理局先聘后录招聘公告
根据神农架林区“先聘后录”有关工作安排,经先聘后录工作小组的同意,现将神农架国家公园管理局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公示、体检、签订聘用协议的相关程序进行。神农架国家公园管理局先聘后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招聘工作。
二、招聘的条件和要求
计划招聘从事野生动物调查研究、野生动物医疗救护、植物调查研究、地质调查研究、湿地调查研究等人员6名,聘用单位为神农架国家公园管理局。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大学生、现役军人;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11月16日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资格条件
学历和专业要求:野生动物调查研究人员:全日制本科以上;生物学、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学或相关专业、动物学等;野生动物医疗救护人员(取得兽医资格证书者优先):全日制本科以上;兽医学或动物科学、动物医学等;植物调查研究人员:全日制本科以上;生物学、植物学、林学等;地质调查研究人员:全日制本科以上;地质学或相关专业等;湿地调查研究人员:全日制本科以上;生态学(湿地生态学方向)或湿地科学专业、水生生物学等。
三、招聘工作安排
(一)报名方式
神农架国家公园管理局于2018年10月11日—2018年10月25日组织本部门聘用岗位报名。招聘信息将在林区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www.snjrsj.gov.cn/)、神农架国家公园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www.snjpark.com/)公开发布。报名可现场报名也可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邮箱为:296281956@qq.com。报名咨询电话:0719—3452862、3456088。
报名人员需在报名截止之日前提供:
1.《报名表》;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复印件,2018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复印件的,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可取得学历学位的书面证明;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东北林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西南农林科技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三峡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学院招聘专场报名由神农架国家公园管理局现场组织或者提前请高校组织报名。
(二)资格审查
2018年10月25日-10月28日,由招聘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三)面试
2018年11月1日—11月7日,按先聘后录领导小组审定的招聘方案组织面试。按岗位招聘计划不低于1:3的比例进行面试,小于1:3的,该岗位聘用计划调剂、减少、取消或合并。由林区人才办审批后执行。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组成。面试当场公布结果,并由考生确认签字。
(四)公示
11月下旬,由招聘工作小组对拟聘人员在神农架国家公园管理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
(五)体检
体检安排在公示期满后1周内进行。体检由神农架国家公园管理局在聘用协议签订前组织拟聘用对象到林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在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依照国家、省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由主检医生审核体检结果,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签名,加盖林区人民医院体检公章。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初次体检被确认不合格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同意后可复查一次。体检仍然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面试人员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签订聘用协议及待遇
1.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内。根据面试、体检、公示情况,由神农架国家公园管理局确定应聘对象,与应聘对象签订聘用合同、承诺书(一经正式录用,需在神农架国家公园管理局服务至少3年。服务期满一年内不得报考其它单位招聘考试,不得无故辞职,否则视为违约),聘用合同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由神农架国家公园管理局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协议签订后,15天内不能及时到岗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是否递补由神农架国家公园管理局确定。
毕业时间未能按时拿到毕业证或学位证的聘用人员,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满1年后,应聘对象可报名参加应聘所在单位招聘考试,若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试视为违约。
2.试用期、聘用期待遇。
(1)由神农架国家公园管理局为聘用期内的聘用人员提供公租房,并享受食堂补贴。
(2)聘用人员享受神农架林区同期招聘的同学历正式在编人员的同等待遇,不实行试用期工资,缴纳五险一金。
(3)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内可享受《神农架林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实施办法》中第六条规定的相应的生活补贴优惠政策。具体为博士或正高级职称人员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或副高级职称人员每人每月1000 元;其他林区社会经济发展急需、紧缺的人才每人每月500 元。
(4)聘用人员在聘用期满一年后,提供一次性5000元安家费补贴,若在3年聘用期内违反合约必须退赔。
(5)用人单位为聘用人员提供野外、室内以及实验室等工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