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潜江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选调公告
根据目前潜江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人员编制情况和工作需要,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现将有关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调岗位计划数
综合科岗位(岗位代码1801)1人;
征收补偿科岗位(岗位代码1802)2人;
财务审计科岗位(岗位代码1803)2人。
三、选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的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考试: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涉嫌违法、违纪的正在接受审查和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三)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具体条件
(一)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二)36周岁及以下(1981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的);
(三)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时间,且 2016年及2017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五、报名及相关要求
(一)关于笔试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按岗位选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笔试正常开考。报名结束后,若未达到1:3笔试开考比例,由市征收办根据报名情况和实际需求,提出是否保留或核减岗位选调计划的意见,函告市人社局核准备案。
(二)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4日—2018年10月26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三)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潜江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东风路39号),0728-6291991。
(四)报名要求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诚信报考的方式。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选调公告,登录潜江人事考试网并自行下载《2018年潜江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在计算机上如实录入后打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要信守诚信报考,对提供的材料、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报考与岗位条件不符、填写信息错误、所交照片不符、填写字迹模糊等情形,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后,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市征收办现场报名。报考人员下载并正反面打印《报名表》(附《诚信承诺书》)一份,在报名表粘贴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登记彩照2张。
六、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笔试采取百分制,全部为客观题,选调岗位笔试科目组成如下:
⑴综合科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其中公文基础知识50%),范围包括基本的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公文等基础知识。
⑵征收补偿科岗位:房屋征收补偿基础知识50%,范围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及《潜江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公共基础知识50%,范围包括基本的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公文等基础知识。
⑶财务审计科岗位:会计及财务管理综合知识50%;公共基础知识50%,范围包括基本的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公文等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为:2018年11月10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由市征收办统一发放。
(二)发布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通过潜江人社网和潜江人事考试网发布。
七、面试
(一)面试前资格审核
面试前由市征收办负责现场资格审核工作。
1.确定面试入围的考生
⑴根据笔试折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因考生笔试缺考、资格审核弃权或弃权后无人递补等因素,出现达不到1:3比例情况的岗位,由市征收办提出是否保留或核减岗位选调计划的意见,函告市人社局核准备案。
⑵面试前的资格审核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潜江人社网和潜江人事考试网上另行发布通知。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选调(报考)证明、2016年及2017年年度考核证明(复印件单位盖章)在指定时间内到指点地点进行资格审核。不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放弃资格审核的,应向市征收办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短信、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市征收办。因取消面试资格或放弃资格审核,出现的缺额需要递补的,经确认后,可按笔试折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⑶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公示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在潜江人社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二)面试实施
面试采取公共类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岗位专业知识能力、理解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经验等,面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每人10分钟。
1.面试通知在潜江人社网和潜江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发布。
2.面试通知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不再递补。由资格审核、面试弃权等因素产生1:1比例情况的岗位,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考生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3.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前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登录潜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八、发布考生总成绩
(一)笔试、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分别按笔试40%和面试60%计入总成绩。笔试折算分=笔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三位;面试折算分=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三位。面试成绩计算的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以剩余考官数为基数计算平均分的方法得出。
考生总成绩=笔试折算分+面试折算分,考生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二)在潜江人社网和潜江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总成绩。面试弃权的考生,不再计算总成绩。
(三)选调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末位并列情况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对考生进行二次面试,按二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九、体检
(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选调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市征收办负责组织实施,在市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内容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文件执行,如有另外增加行业体检的,可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负担。
(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确因工作需要的,根据考生总成绩,由市征收办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函告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十、考核
(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工作由市征收办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对象要积极配合。考核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如有需要可以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因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出现的缺额,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考试成绩等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经市人社局核准,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十一、公示
市人社局在潜江市人社网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二、办理手续
拟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首个聘期不得少于三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考核结论存入个人档案。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单位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弃权等产生的空缺岗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函告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调工作由潜江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市人社局负责监督和指导;
(二)参加选调人员在选调过程中,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请迅速与市征收办联系,及时更正联系方式,以免错失选调机会。报考咨询电话:市征收办,0728-6291991;
(三)公开选调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监督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0728-6298803;
(四)本公告由潜江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潜江人社网:http://www.hbqj.gov.cn/srlzy/
潜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qjrsks.cn
附件:2018年潜江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潜江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