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海口市秀英区青少年事务社工招聘公告

来源:秀英共青团 2018-10-15 13:44:04
  2018年海口市秀英区青少年事务社工招聘公告


  根据共青团海南省委、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实施海南省青少年社会工作基层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团联字[2017]33号)精神,落实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基层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建立完善“团干部+社工+志愿者”工作体系,共青团秀英区委员会拟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聘请一批青少年事务社工到我区各镇(街)开展共青团和青少年事务工作。现委托海口市博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秀英区青少年事务社工8名,具体招聘信息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指标分配


  聘用8名青少年事务社工。具体指标分配为:海秀镇、长流镇、西秀镇、石山镇、永兴镇、东山镇、秀英街道、海秀街道各1名。


  二、招聘范围和岗位条件


  (一)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管理,具有乐于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热爱青少年事业,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3.男女不限,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4.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者可放宽到大专;


  5.认同社会工作价值理念,热爱青少年事业;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专业水平;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优先考虑


  1.属地户籍,且居住地在秀英区辖区;


  2.中共党员、共青团员;


  3.具有2年以上社会工作经历或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


  4.有海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2年及以上服务经历的;


  5.取得社会学、社会工作、社区服务管理、心理学或法律等专业毕业证书的;


  6.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书、心理咨询师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处分期限未满或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发布招聘公告,公告5天(10月13日-10月18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10月13日--10月20日止;


  2.网络报名,报名人员须填写《秀英区青少年事务社工招聘报名表》,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社会工作相关证书扫描件,以及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扫描件,一并发送464746875@qq.com;


  3.联系人:谢丽丽 (联系电话:18689878527,0898-68605591)


  4.报名者直接发送报名表报名,每个考生只能选择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由招聘单位进行简历筛选,对于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将电话通知进行面试,面试者须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及招聘岗位要求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以上证件均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工资福利待遇


  1.被聘用的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试用期(一个月),合同期内月薪酬 3200元(含五险);


  2.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定期的机构督导培训


  附件:1、岗位安排表


  2、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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