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洛阳嵩县招聘劳务派遣人员35人公告
来源:嵩县人才网
2018-10-15 14:17:52
嵩县2018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执纪办案基础保障工作,缓解人员不足的现状,根据县主要领导批示和嵩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8】8号精神,决定以劳务派遣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35名。为确保招录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二、 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共35名。其中,公安警务辅助人员25名,男17名(其中退伍士兵7名),女8名;法院司法辅助人员10名(其中退伍士兵5名)。
三、 招聘对象及条件
1、 对象
嵩县籍户口,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9月30日后出生),男性身高165cm以上(含165cm),女性身高155cm以上(含155cm),未就业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法院司法辅助职位的限文秘类或计算机类)和未就业高中及以上学历的退伍士兵。
2、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服从组织分配;
5、符合拟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5、曾在嵩县公开招聘中违反招聘规定情形的;
6、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四、 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公开招聘程序包括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派遣等环节。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嵩县人才网(www.songxianrc.cn)发布招考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2日至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会议室(嵩县白云大道南段顺势药业对面)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进行。报名时在嵩县人才网自行下载填写并提交《嵩县2018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2份,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3)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无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且未使用的就业协议书(全套),外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经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盖章);退伍士兵需提供民政部门开具的未就业证明及退伍证。
(4)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料;
4、资格审查合格考生,按规定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30元,并当场进行数码照相。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6、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的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照开考比例要求在本单位招聘计划内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相应指标。
报名成功的考生凭缴费收据和身份证于11月1日—2日到原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11月3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试卷一份,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4、笔试成绩在嵩县人才网予以公布,请考生注意登陆查看。
(四)面试
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指标1:1.5比例确定,名额不足按分类递补。对参加面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处理解决问题能力及身体条件等进行综合考核考察,当场打分亮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 50%+面试成绩x 50%,分类按指标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公示。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第一学历、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名次。
总成绩将在嵩县人才网予以公布,请届时登陆查看。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类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额不足按分类递补。如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的,按招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类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事部、公安部人发〔2001〕74号)的规定执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
对通过体检的应聘人员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进行考核。考核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有关规定进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纪委监察委、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共同组织实施。
考核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招聘人员的总成绩分类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有效成绩和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通过“嵩县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八)派遣
招聘人员确定后,经用工单位(县纪委监察委、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岗前业务培训合格后,由嵩县诚信人力劳务派遣服务中心进行劳务派遣,派往指定岗位工作。
五、人员管理及待遇
招聘的劳务派遣人员由县纪委监察委、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使用(其中公安警务辅助人员主要服务于县监察委留置及“走读式”谈话陪护工作)。嵩县诚信人力劳务派遣服务中心同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签订派遣协议、与被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合同期内工资按上级规定的我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现标准每月1700元),并按规定参加企业社会保险。合同期内对所招聘人员实行双重管理,用工单位和用人单位每年对派遣人员进行年终考核,年度考核结果计入本人档案,作为续聘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依据之一。合同期满后终止劳动合同,选聘的劳务派遣人员自主择业。如需用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六、工作监督与责任追究
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实行人员回避制度,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实行责任追究,从严处理。
整个招聘工作在县纪委监察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本《实施方案》由嵩县2018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嵩县2018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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