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晋城高平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招聘300人公告
为了有效缓解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和解决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山西省《关于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指导意见》(晋劳社厅发〔2007〕80号)文件精神及相关就业政策,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按照“统一开发岗位,统一发布公告,统一组织招聘,统一服务管理”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300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具有我市户籍,2016、2017年毕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靠借、贷上学的高校毕业生;(借、贷合同)
2.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低保证)
3.有身体残疾的高校毕业生;(残疾证)
4.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5.经村(居)委会认定的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高平市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认定表》)
符合报名条件3、4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安置,不占用招聘名额。
已参加过公益性岗位的不能再次报名。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公益性岗位招聘采取集中报名、考试与考核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报名人员需持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人事代理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到人力资源市场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登记。
报名地点:高平市人力资源市场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8日-10月20日
咨询电话:0356-2238911
(二)考试、考核
我市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聘方式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确定。报名人数不达招聘计划数,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采取笔试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报名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初步人选。
(三)体检
初步人选需统一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高平市人民政府网、高平人才信息网、高平市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
因体检、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情况出现岗位空额时,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工资待遇及管理
1.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为三年,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同时缴纳医疗、养老、工伤、失业四项社会保险。
2.聘用人员实行“用人单位日常管理、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监督检查”的方式进行管理。聘用人员要遵章守纪,服从用人单位管理,做好本职工作。
3.如有中途辞职、离岗的情况,用人单位应及时报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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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11日